2017年末全市总人口344.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149.0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4.7万人,农村人口159.3万人;男性172.8万人,女性171.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50.2%和49.8%。全年出生人口2.6万人,其中,男性1.3万人,女性1.3万人,出生率为7.6‰;死亡人口3.9万人,死亡率为11.2‰;自然增长率-3.6‰。
辽宁省鞍山市7个区县的户籍人口:
1、海城市,107.12
2、铁东区,56.41
3、岫岩县,50.57
4、立山区,39.77
5、台安县,36.51
6、铁西区,28.97
7、千山区,22.44
以上数据单位为万人。
(数据来源:人口统计年鉴2019)
其中,本文指的是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各区县市的人口,户口不在行政区的不计入。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常住人口跟户籍人口的概念不一样,数据肯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