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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燃气收费标准铜川燃气阶梯气价标准

根据《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铜川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铜川市天然气配气及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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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居民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已实现并轨,门站价格将随着市场供求等因素进行一定范围的浮动,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定城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终端销售价格及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城市管道燃气综合配气价格为0.65元/M3。各用户分类配气价格为:居民用户0.60元/M3、非居民用户0.73元/M3。

(二)终端销售价格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成本和配气价格组成,终端综合销售价格核定为2.18元/M3。省上要求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城市可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城市尽量缩小价差,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提出以下两套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直接并轨,执行终端综合销售价格2.18元/M3。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1.98元/M3调整为2.18元/M3,上调0.20元/M3,上涨10.1%。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由2.00元/M3调整为2.18元/M3,上调0.18元/M3,上涨9.0%。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2.29元/M3调整为2.18元/M3,下调0.11元/M3,下降4.8%。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





年用气量





终端销售价格





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元/ M3





第一档





480立方米(含)及以下





2000立方米(含)及以下





2.18





第二档





48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之间





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含)之间





2.61





第三档





660立方米以上





3000立方米以上





3.27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2.18





非居民用气





2.18



方案二: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暂不并轨,区分用户类别核定价格如下: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1.98元/M3调整为2.13元/M3,上调0.15元/M3,上涨7.57%。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在居民生活第一档气价(2.13元/M3)的基础上加价0.02元/M3,由现行2.00元/M3调整为2.15元/M3,上调0.15元/M3,上涨7.5%。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2.29元/M3调整为2.26元/M3,下调0.03元/M3,下降1.3%。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





年用气量





终端销售价格





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元/ M3





第一档





480立方米(含)及以下





2000立方米(含)及以下





2.13





第二档





48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之间





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含)之间





2.56





第三档





660立方米以上





3000立方米以上





3.20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2.15





非居民用气





2.26



居民与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原差价0.31元/M3,调整后差价缩小为0.13元/M3。

(三)调价影响

方案一:居民用户(非独立采暖)按每月用气量20立方米测算,每立方米提高0.20元,每月将增加支出4.00元,全年将增加支出48元;独立采暖居民用户按全年第一档气量2000立方米测算,全年将增加支出400元。

方案二:居民用户(非独立采暖)按每月用气量20立方米测算,每立方米提高0.15元,每月将增加支出3.00元,全年将增加支出36元;独立采暖居民用户按全年第一档气量2000立方米测算,全年将增加支出300元。

(四)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作相应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1、联动条件:

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2、联动公式: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其中供销差率为4%。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3、联动程序:

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化后,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票据等资料,物价部门进行测算,公布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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