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开展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全文】

“七一”表彰评选活动对照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负责本支部推荐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开展2017年“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篇一】

各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值此之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于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展示委直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精神,省农委机关党委决定于“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农委机关党委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及其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

二、评选标准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标准:牢记党的宗旨,政治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学习党章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思想境界较高,是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善于从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组织得力、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方法

此次评选取消以往按单位人数分配名额方式,采取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择优遴选办法进行。所有表彰的对象均按以下程序评选产生:

1.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申报、委直机关联评。机关党委将把申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发给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由基层党组织投票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委、总支、支部按照评选标准组织推荐,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上宣讲事迹,由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省农委机关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结合2015年星级党组织创建评定和检查情况,拟定“先优”表彰建议名单。

4.省农委机关党委会议讨论确定表彰名单并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优”不仅是政治荣誉,更是政治责任。各党委、总支、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整个评选过程按照面向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择优、体现先进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遴选。要听取有关纪检部门的意见,切实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引导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评选出的先优事迹和做法具有可学性、可推广性。要结合推荐评选“先优”工作,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先优报告会、研讨会、巡回讲用等措施,对先优进行宣传,在委直属机关营造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的争先氛围。

二要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先优”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特色,言简意赅。推荐材料中,是否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必须要有实例实事的思路、措施、做法、机制、制度和成效加以印证。减少一般性议论,力戒科学的、合理的、正确的大话、空话、套话,空洞无物的事迹不予参评。集体事迹材料要有党建工作主要做法、机制模式、工作成效等内容。个人事迹材料要有学习、工作、廉洁自律、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业绩。事迹材料字数要控制在2500字以内,表内不足,可加附页。

三、规范填写,按时上报。“先优”推荐表采取正反打印,推荐上报的“先优”推荐表于6月10日前报省农委机关党委,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推荐。联系人:,电话:

开展2017年“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篇二】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五句话”的总要求,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推进我局党建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活动。现将评比先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忠实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圆满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在工作学习中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

2、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带头遵纪守法。立党为公,立足本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学习《廉政准则》,执行“八项规定”,模范遵纪守法,

4、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带头弘扬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模范践行。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刻苦关于党的建设最新理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能够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局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抓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载体适用,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使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中心任务的完成。

3、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精神强。能够牢固树立新常态下的党建理念,思想解放,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务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手段,着力推动党的建设在继承传统基础上不断开拓前进,取得显著成绩。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能够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能够深入贯彻全面治党方针,紧紧围绕全局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勤政,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能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率高;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党建制度健全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基础性工作成效明显,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

3、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新常态下的党建工作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开拓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

4、服务发展成绩突出。党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在改进作风、提高执行力上走在前头,在发挥优势、创建文明机关上走在前头,在各项工作中打头阵、做标兵,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和应对重大事件中,能够充分发挥组织动员、组织保障和表率带动作用,彰显党的先进性。

二、评比办法和要求

(一)评比办法

1、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领导事先不定调子,不划框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照党员的八条标准和先进性具体标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2、召开党组织会议,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审核把关,看实绩比业绩,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要求

1、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为评比目的。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注重民主推荐程序,把评选活动当成是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3、请各党组织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填写《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和《推荐名单》,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名表格、名单统一用WORD格式、A4纸正反页打印后于6月21日前书面报局机关党委,书面报告上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时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三、表彰形式

局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召开全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表彰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在纪念建党95周年期间,机关党委希望各党委、总支、支部在评选先进的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举办多种富有纪念意义的活动,隆重庆祝党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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