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泰安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小区噪音扰民投诉电话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泰城东部有几处工地22时后施工,有噪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制止。5月28日晚22时许,督办员分别来到这几处工地进行现场查看,看到市民反映的位于灵山大街、东岳大街中段的几处工地并没有在22时后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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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时40分许,督办员来到东岳大街东段路北的一处工地。在近半小时的时间里,督办员看到,大约20辆渣土车进入该处工地。在督办员进入工地想看看施工情况时,门卫并不允许督办员进入现场。该工地值班门卫称,“现在正在进行基础挖槽与运输渣土的施工作业。领导不在,进现场需要向领导汇报。”截止到23时14分,保安称未得到工地领导同意。

就该工地夜间施工是否取得相关施工许可等问题,根据市住建局提供的泰山区住建局负责查处夜间施工值班人员的座机和手机号码,督办员先拨打一个座机号码,但无人接听,于是就拨打了一个手机号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夜间施工许可的手续是由其他部门负责,和他们没有关系。

当督办员问到泰山区住建局是否有负责片区内夜间施工的查处以及相关工作职责时,该工作人员称,“是谁告诉你们夜间施工让我们查?市城管局委托的市住建局。泰山区住建局负不负责,我只能向上级领导汇报。”该工作人员说,“负不负责此事,我们没有接到上级指示。我现在只是拿着值班电话,并没有值班。”

当督办员问及现在泰山区住建局是否有工作人员当晚值班,能否检查夜间施工等问题时,工作人员说,“我只能向上级汇报,去不去处理,等上级指令。”

当督办员问到前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曾联系过该值班电话接电话人员,并将噪音扰民问题反映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问是否有人给上级领导汇报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随即挂断了督办员的电话。

5月29日0时许,一位自称是泰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给督办员手机上发了条短信,回复称,“我们立即和项目建设、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联系,不管什么原因先停止施工,具体情况,我们给上级汇报后进行调查。这项工作确实处于过渡接收期,一些管理权限尚需明确。”

29日下午,督办员再次来到该处建筑工地,销售部工作人员称“因为渣土车白天不允许进入市区,所以夜间进行拉渣土的施工作业。在接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我们也接到通知,现已全部暂停夜间施工作业,21点左右会停止施工。具体的《夜间施工许可证》因为没有联系到工程部,所以无法出示,相应的证明应该是有的。”

随后,督办员来到泰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经核实,工地的《夜间施工许可证》是由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负责办理。针对夜间施工,我们抽调了几位泰山区住建局的同事成立了两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大体是接到市民的投诉反映之后,会对工地有无《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检查。如果有证件,会让工地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如果该工地无证施工或者未按照要求施工,会责令施工工地进行停止。”

随后,督办员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支队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称,如果工地需要连续作业,想要开具《夜间施工许可证》,由主管部门也就是工地的监理单位出具需要连续作业的证明,再到工地的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办理。

针对该处工地是否有相关许可证,经泰山区住建局核实,该工地有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如其后期需要施工作业,也会向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那么该工地是否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呢?30日上午11时许,督办员联系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工作人员称,需要进行核实,等核实清楚了,给督办员进行答复。

11时30分许,工作人员答复督办员称,5月18日后,该局已停止给该工地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为了在中高考期间让学生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该局现已停止开具《夜间施工许可证》,从6月1日后,停止所有工地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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