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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全文】

发布时间:2023-11-11 09:14:40

为了方便大家进行失业保险参保办理,今天小编准备了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城镇企业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2、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

4、参保人员信息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10、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

三、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相关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四、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芙蓉中路一段669

电话:(0731)84907958

五、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时限:7个工作日

六、长沙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七、长沙失业保险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延伸阅读:

一、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办理条件

1、在我市进行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2、户口在外省、市且需转迁的。

二、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本人户口本

2.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账户。

三、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大厅24号失业保险等级窗口办理

2.审核。失业人员登记科科长审核失业人员的档案,符合条件的,出具《长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关系转迁表》,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转出。

四、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电话: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0731-8490765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乘车路线: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园站;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广场站。

五、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工作日当天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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