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很多单位都会公司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会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在公积金缴纳地买房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是50万元,夫妻双方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7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是个人账户余额的40倍,还可以享受央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买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必须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我们来说说温州地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提取条件
温州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提取材料
温州公积金共同提取材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其他材料
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提交材料
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
5、管理中心审核
6、 办理提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温州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购建房金额。
2.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内实际偿还的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总额。
3.按期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
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温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从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放宽到1年内)提出申请。
2.部分或全部偿还房屋贷款的,在贷款偿还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3.按期偿还房屋贷款的,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进行集中办理。
温州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自受理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
调整提取政策
1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异地购房提取和异地还贷提取,需提供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地的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取消原“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近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规定。
2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暂停执行“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五年”和“职工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的“五年”和“两年”的情形规定。
3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4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在个人公积金账户记载其失信记录,实施失信信息监管,五年内不得核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申请;个人账户转移时,其失信信息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