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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手续所需材料说明

南通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很多单位都会公司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会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在公积金缴纳地买房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是50万元,夫妻双方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7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是个人账户余额的40倍,还可以享受央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买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必须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我们来说说南通地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或本地户口在外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1、高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以及国家“*”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中科院“*”资助对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与前述对象相当的境内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2)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首席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技能大奖获得者、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等与前述对象相当的境内外中青年科学领军人才;

(3)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等与前述对象相当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4)列入目录名单的县(市、区)人才计划引进资助对象、培养对象等;

(5)其他经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认定的“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等对南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2、军队转业军人、退伍军人所在单位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可视同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具备贷款偿还能力。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

(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作为还款保证人的,月收入可按相关规定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或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

(3)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共同借款人,月收入可依据南通市劳动和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缴存养老保险金的工资基数标准确认其实际收入。

(4)有固定房租收入者,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租金收入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

二、南通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三、南通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15、住房公积金缴存1400-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7万元;

16、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40万元。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四、南通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注意: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和流程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1)提供房屋买卖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2)提供规范的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

(1)提供房改专用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发票。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购房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房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二、申请提取的期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具或登记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

三、申请提取的额度

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

四、提取程序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由提取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南通住房公积金查询



查询地址:

http://www.ntgjj.com/gjjcx_gr.aspx?UrlOneClass=78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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