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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缴存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2 15:52:23

成都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为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单位少缴或漏缴现象的发生,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成都单位每年都必须进行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经正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成都公积金缴存标准进行调整。

成都公积金缴存标准

缴存比例:6%-12%;

缴存基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上限:18242元;

缴存基数下限:1400元/1250元。

【补充说明】:

1、财政拨款、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按照国家规定纳税。

2、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50元。

3、符合成都市引进人才标准的职工,可申请提高公积金缴存上限,但不得超过30403元。

4、成都单位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拓展阅读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比较简单,可以分为5个步骤:

1、首先,申请人自检是否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

2、其次,申请人备齐公积金提取规定资料;

3、第三,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单位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4、第四,公积金中心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5、最后,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准许提取,办理提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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