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省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在市区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环境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5月30日至6月30日)。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区域和学校附近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在早晨6时前、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以后,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
四、接受考生集中住宿宾馆的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应停业。其余的娱乐场所、集市及室内外装修在考试期间也不得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影响考生休息。
五、在高考、中考考试当天,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建筑施工企业昼夜禁止施工。
六、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投诉电话:
市执法局3526633
榆阳分局3286006
高新分局8165671
西南分局7997510
空港分局8186707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