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阳泉警方就处理了一件噪音污染事件。阳泉市城区是阳泉市经济商业中心,其中老商业区德胜街至天桥路段沿街商铺较多,部分商铺采用高音功放招揽生意,造成噪音扰民。为此,德胜街石某、王某等住户通过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发布求助信。他们称,周边商户长期高音喇叭飙着劲播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处理。收到求助后,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立即研究解决方案,指定上站派出所尽快处置。上站派出所接到命令后,派出警力联合环保部门,对相关商铺走访摸排,其中对求助信中提到的噪音最严重的商铺当场拍照、录音取证。部分商铺负责人认为,高音功放是为了招揽生意,因此拒不取消功放音响。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商铺,派出所民警依法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查封高音功放的音响设备。为防止商铺“噪音反弹”,上站派出所通过常态巡逻、突击检查等方式,密切关注德胜街商铺的整治情况,形成整治噪音常抓态势。本月初,群众通过便民服务在线网站发来表扬信,为上站派出所细化亲民服务的举措点赞。
在此,警方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