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街商家的音响、喇叭产生的噪音整得人心慌慌的,已经到了不整治不行的地步。”目睹执法部门对商家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固原市民马百义拍手称快。近日,固原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住房和建设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局,对固原城区的商业噪音扰民进行集中整治。
今年以来,固原市环保投诉热线已接到114起市民投诉,80%属于各类噪音投诉,商业噪音投诉占其中一半,噪音扰民已成为一大公害。为从源头杜绝噪音扰民,固原市今年出台了
《固原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凡制造噪音超过规定内分贝标准者,将从严从重处罚。10月22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随访发现,不少商家把功放音响放置店门口,声音最高达110分贝,格外刺耳。固原市环保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违法噪音的音响。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商家;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庆典、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礼炮、音响器材等产生大音量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要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固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赵克祥介绍。
截至目前,固原市已对有噪音污染行为的30户商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查扣功放音响3台,并对一家屡教不改的商家给予1400元处罚。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