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黄石市“十三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保持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方案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绿色护考”制度。全市在重要考试期间通过联动方式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对学校、居民区、考场等噪声敏感区的巡查密度,严格控制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源作业时间,及时查处和制止噪声敏感区附近噪声源,确保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方案中还提出了一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禁噪措施。方案要求,不得在居民集中区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在非执行公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根据城市区域声环境保护需要,市公安局负责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此外,汽车、摩托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音响装置,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
建筑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使排放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中,禁止夜间(晚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尤其是居民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受到噪音骚扰如何投诉
广大市民朋友
如遇噪音扰民问题
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工业噪声向环保部门投诉
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宾馆、饭店、酒店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KTV、夜总会等夜间娱乐噪声,归环保部门管。
投诉举报电话:12369
六类噪声污染可打110举报
公安部门噪声管理范围为:
●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小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
●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家庭室内发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噪声;
●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产生噪声;
●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
●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等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110
文化娱乐场所噪声也可举报
由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由文化稽查部门治理。
投诉举报电话: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