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青岛二手房交易流程税费注意事项 过户流程和费用  

发布时间:2023-11-16 00:04:55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顾房屋价值的高低,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其他问题。事实上,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除了买卖双方的议价过程外,一些细节问题也是值得买家充分关注的。如有不慎,小细节便可能引发大问题。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青岛二手房交易的一些注意事项和流程,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契税

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5.6%

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

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

满五年不唯一住房1%

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的7%。

三、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3%。

四、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五、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交易手续费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2009年至今暂免)。

七、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营业税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住宅2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 ;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八、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对于非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九、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80元,共有权证:20元。

十一、买卖合同公证费

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十二、过户费用

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6.6%

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

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

满五年不唯一住房1%

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

(2)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缴纳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

(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么规定的全部内容,税费的规定其初衷是为了调控房价的同时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对于炒房的群体确实有一定的抑制,但是我国房屋需求现在依旧处于上升期,需求量较大,所以政策的效果并不好,反而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

办理二手房买卖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二、委托办理的证明材料提交。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转让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 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5、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6、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7、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8、出卖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出卖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二手房买卖的具体流程。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6、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7、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9、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