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文章为大家介绍离婚的方式以及离婚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声明书(下方下载)
3.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结婚证
5.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的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6.离婚协议书(三式一份)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资料前往婚姻登记处。
第二步:现场录取填写申请书。
第三步:前台接受初审,取号等待受理。
第四步:审查合格,当场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
珠海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13号二楼
电话:0756-2271045
斗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72号
电话:0756-5152922
金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756-7263036
高栏港经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水镇南桥路23号1栋2楼
电话:0756-7235567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涉外离婚为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