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常务会7月1日审议通过《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将全市划为三类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不同时段、不同停车场、室内外停车等收费标准皆不同,其中小型车最高停车收费为10元/首小时·辆;免费停放时间也由原先的10分钟调至30分钟。
1.三亚将全市停车区域划为三类:第一类区域涵盖东至临春河路、南至榆亚路、西至河东路、北至临春河路与河东路交叉路口,东至河西路、南至港务局码头、西至三亚湾路及胜利路、北到迎宾路闭合区域,东至解放四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三亚湾、北至金鸡岭街闭合区域,金鸡岭、月川等地区;第二类区域包括大东海、下洋田南海和临春片区,丰兴隆、丹州片区等;第三类地区为一、二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根据《方案》,道路两侧停车场小型车7时至22时,一类区域10元/首小时·辆,4元/半小时·辆;二类区域8元/首小时·辆,3元/半小时·辆;三类区域6元/首小时·辆,2元/半小时·辆。22时至次日7时,一类区域5元/次·辆,二类区域4元/次·辆,三类区域3元/次·辆。
立体停车场小型车临时停放首小时内5元/小时·辆,首小时后3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20元),包月停放300元/月·辆。
2.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针对小型车室外一类区域首小时内4元/小时·辆,首小时后3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5元),包月停放250元/月·辆;二类区域首小时内3元/小时·辆,首小时后2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0元),包月停放200元/月·辆;三类区域首小时内2元/小时·辆,首小时后1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8元),包月停放150元/月·辆。小型车室内停放一类区域首小时内5元/小时·辆,首小时后3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20元),包月停放300元/月·辆;二类区域首小时内4元/小时·辆,首小时后2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5元),包月停放250元/月·辆;三类区域首小时内2元/小时·辆,首小时后1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0元),包月停放200元/月·辆。
3.房车室外、室外对于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的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与超大型车相同,但三类区域存在差异,室外临时停放4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6元),包月停放300元/月·辆;室内临时停放6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24元),包月停放400元/月·辆。
4.超大型车的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室外一类区域临时停放12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60元),包月停放750元/月·辆;二类区域临时停放6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30元),包月停放400元/月·辆;三类区域临时停放2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8元),包月停放150元/月·辆。室内一类区域临时停放15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90元),包月停放900元/月·辆;二类区域临时停放8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40元),包月停放500元/月·辆;三类区域临时停放3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2元),包月停放200元/月·辆。
5.对于大中型车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室外一类区域临时停放8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40元),包月停放500元/月·辆;二类区域临时停放5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25元),包月停放300元/月·辆;三类区域临时停放2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8元),包月停放150元/月·辆。室内一类区域临时停放10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60元),包月停放600元/月·辆;二类区域临时停放6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30元),包月停放350元/月·辆;三类区域临时停放3元/小时·辆(24小时上限12元),包月停放200元/月·辆。
6.摩托车、电动车的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室外临时停放1元/次·辆,包月停放20元/月·辆;室内为临时停放1元/次·辆,包月停放25元/月·辆。自行车收费为室外临时停放0.5元/次·辆,包月停放10元/月·辆;室内为临时停放0.5元/次·辆,包月停放12元/月·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