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全省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卡复印件;
《陕西省企业职工技术技能申请表》
办理机构
受理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建设巷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