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社局结合自身职能,研究推出了落实省、市人才政策和产业园发展建设相关措施,并将《化“先手棋”为“竞争力”长春市着力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强化载体建设凝聚发展力量市人社局出台25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措施》两篇专报上报省人社厅。
19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吴兰在长春市人社局报送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指出长春市人社局在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新政”上,行动快、站位高、措施实,值得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建议编一期简报,安排一次调研,聚焦长春市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创新亮点。省厅专门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充分学习借鉴。现将两篇专报原文予以转发。
化“先手棋”为“竞争力”
长春市着力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为东北地区首家、全国第九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于2017年11月份正式投入运营,长春市注重发挥先发优势,化“先手棋”为“竞争力”,大力扶持人力资源新业态。产业园座落于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EBD中心和产业核心区,建筑面积4.88万平方米,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高端汇集的人才基础,交通发达便利,生态环境优美,是全市高科技产业和人才重点聚集区,周边高新企业及科研机构70余个、高校15所。产业园以“人才集聚高地,产业升级引擎”理念,以“立足长春、服务全省、辐射东北、连接东北亚”为战略定位,主动融入“长吉图”、“哈长城市群”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力争成为东北一流、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一、服务配置集约化
通过整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和公共服务资源,引进和聚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重点打造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配置区域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业聚集发展中心等“三大中心”为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综合体。其中,3万平方米建设公共就业综合市场服务区;1.9万平方米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区。园区目前已有英国安拓国际、北京科税国际、吉林红海等27家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开通人力资源招聘、高级人才寻访、创业孵化等12种服务业态。万晟佳音、长发海昂、长发私幕、中油能源等多家知名企业也已达成入驻意向,今年,长春市还将深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及成都、重庆、西安等丝路带开展招商活动,力争年内引进3至5家国际级企业和5至8家国内知名企业入驻产业园,全面提高产业园企业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产业园综合提供四大类综合服务:公共服务方面,整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资源,将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医疗保险局、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人事统计信息中心等机构一次性迁入园区,同时,引进医保、工商、税务、公安、社保等行政审批业务,搭建集约化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一体式”服务。下步,还规划设立人事业务、保险保障、人员落户调动、出国出访等业务窗口,打造全省最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金融服务方面,引进吉林银行入驻,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融资平台、资金解决方案和金融网点服务。信息服务方面,建设集验证、筛选、匹配、增值服务等功能的大数据中心,为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搭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配套服务方面,通过社区化生活便民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餐饮、社交互动等综合配套服务。
二、政策扶持系统化
长春市对产业园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专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在产业园运营前夕制定出台了“人才新政20条”,针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制定了专项奖励扶持政策。产业园已在房租补贴、装修补贴、引才奖励、创新扶持奖励等方面建立优惠政策,对世界知名企业给予“一企一策”的专门支持,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展提供优良的政策环境。目前,产业园的主要政策包括十个方面:房租补贴政策。给予产业园运营公司1000万元的首年租金补贴;按照4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入驻企业房租补贴。装修补贴政策。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为购买房屋产权、租用房屋的企业提供房屋装修补贴或一次性装修改造补贴。引才奖励政策。分别给予引进名校高校毕业生、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优秀创业团队的企业最高1000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25万元/人(个)的引才奖励。企业支持政策。享受连续三年按其对所在区经济年度综合贡献的5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产业园运营补贴政策。实施市场化运作,按照300万元/年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产业园运营企业运营补贴。创新扶持奖励政策。为发展“互联网+”和“专、精、深”等人力资源新兴业务的企业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策。给予入驻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不高于总投资20%、单项不超过100万的服务补贴。金融扶持鼓励政策。为贷款规模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提供最长两年的贴息补助。特惠财政支持政策。给予总部、区域总部入驻产业园的世界500强、中国100强企业“一企一策”的专项政策支持。其他优惠政策。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政策待遇。
三、平台引领专业化
全面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确保让入驻企业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全领域的支持和全过程的扶持。通过打造人力资源集聚平台,引领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推动人力资源价值提升的作用,促进人力资源供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力助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及产业转型升级,为创新驱动、就业优先、人才强市等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好支撑。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突出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引导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需求,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蓬勃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今年以来,组织各类招聘会8场,760余家用人单位进场纳才,提供就业岗位3158个,吸引了2000余名求职者进场洽谈交流,意向成交数700余人。广泛集聚各类人才。加强人力资源培养,打造技能型、现代化和复合型人力资源队伍。落实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为各类紧缺人才、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人才引进和创业扶持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人才政策。2017年11月,以召开第六届中国长春创博会为契机,组织56名院士专家开展长春行系列活动,与长春本地数十家企业深度合作洽谈,21个新兴战略项目成功对接;云集学界商界大咖举办中国长春人才发展论坛,打造“产、学、研”结合盛宴;开设44个展位集中组织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1.6万余人入场观看;专设高层次人才招聘展区,提供中高级以上招聘岗位1270余个,入场求职15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00余人;此外,还有6万名高校毕业生入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万余人。加速实现产业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业既与人才发展相连,又与产业发展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服务业升级的基础,更是产业升级的引擎。产业园将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跨区流动和外溢功能的有效发挥,高效配置产业要素,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互动机制,推动产业渗透和产业交叉,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与其他产业集群的互动模式,提供核心动力、高附加值支持。
今后,产业园将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增数量、扩规模、提质量,将园区建设成为人才集聚、产业引领、品牌建设、产业融合、辐射周边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载体,成为市场拓展与内涵增长同步、市场细分和公共服务完善、信息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快的东北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标杆园区,实现服务体系向周边辐射,打造东北地区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枢纽。
强化载体建设 凝聚发展力量
市人社局出台25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实施落实省支持人才创新创业18条和市人才新政20条,真正把政策吸引力转化为创新力、竞争力,促进人才新政落地生根。4月18日,市人社局结合自身职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服务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引进、保障、服务、干事、激励等五大平台建设,出台了25条措施,进一步营造了我市重才、亲才、近才、富才的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增加人才在长春的获得感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开创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搭建引进平台。①颁发引进名校高校毕业生奖励。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企业引进非本企业聘用的名校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给予中介机构引才奖励。每引进1名获得教育部明确的重点建设大学(“211”、“985”、“双一流”)或全球前500强高校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200元、500元标准给予奖励,每引进1名获得博士学位(不限学校)的毕业生,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限引进初次在长春就业的毕业生)②颁发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奖励。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企业为驻长用人单位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含)的高级管理人才、科技人才(以下简称高级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6个月以上的,经评估,可按照每名高级人才5万元的标准给予入驻企业引才奖励(限引进初次在长春就业的人才)。③颁发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奖励。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企业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6个月以上的,经评估,可按照每名地方级领军人才10万元的标准给予入驻企业引才奖励(限引进初次在长春就业的人才)。④颁发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企业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人选,*特聘教授,国家“*”专家,国家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等),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6个月以上的,经评估,可按照每名国家级领军人才20万元的标准给予入驻企业引才奖励(限引进初次在长春就业的人才)。⑤颁发引进创业团队奖励。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企业为我市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经评估,可按照每引进一个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团队奖励15万元、每引进一个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团队奖励25万元的标准给予入驻企业引才奖励(只限初次在长春创业团队)。
二是提升待遇标准,搭建保障平台。①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近3年内从长春市市区外引进到长春市市区企业工作且在市区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企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5000套,满足10000名人才的住房需求,租金个人承担70%。②实施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用人单位按照20%、40%、40%比例承担。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给予20-50万元购房补贴。③实施事业单位受聘人员暖心工程。为聘用双一流大学上岗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博士毕业生8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3万元。④提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疗补贴标准。将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直、市直事业单位正式聘任的在职和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人均医疗补贴的标准由原4600元提高到5000元,其中医疗补贴资金的50%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纳入医疗保险统筹。
三是优化行政效能,搭建服务平台。①强化“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将“人才公寓”等工作纳入“一门式、一张网”市、县(市)区政务中心办理,实现全城通办业务办理模式。对事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一律纳入“一门式、一张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②缩短外国人来长工作许可办理时限。对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国外“高精尖缺”(A类)人才来长工作许可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网上“容缺”受理,例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证明,可采取承诺制等,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③建立事业单位招揽人才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下放招聘权利,对特殊岗位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面向社会,采取自主招聘方式招揽人才;面向双一流大学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实行就地发布招聘公告、就地面试考核、就地体检考察、就地签约,搭建单位招收对口人才的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强师计划”,面向国家教育部6所部属大学招聘优秀人才,为长春市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支撑。④开辟市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疗保险绿色通道。为市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独立诊室、慢病管理诊室、用药咨询室、运动指导室和中医养生咨询室,配备专职护士、医师、药师和资深中医专家,在门诊、住院检查、专科会诊、健康养生等方面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四是鼓励创新创业,搭建干事平台。①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对引进到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用人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限制,到岗即聘(中小学系列除外);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选派到基层服务期间,在基层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对在乡镇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5)年的本(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破格参评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国家规定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中小学系列除外)。②进一步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与县(市、区) 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硕士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评审系列中级职称,按特设岗位聘任(国家规定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中小学系列除外)。③加强外国专家项目的管理体系建设。对于获国家资金支持的我市外国专家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调研、项目专家座谈、成果汇报等方式加强外国专家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好外国专家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④建立院士专家对接合作机制。立足院士专家联合会平台助力专家与企业间的对接合作,促进技术指导、成果转化与落地。与省厅开展合作,制定出台省市政府鼓励院士长春创新创业试点工作相关实施方案,鼓励院士创办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建设优质创新平台,在长春市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⑤启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就业服务工程。2018年争取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精准帮扶大学生创业1000人;培育和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加强在长就业创业青年流动党员服务与管理,建设长春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构建“政校企”新型合作模式,搭建政府、高校、在长外埠商会企业、人力资源企业战略合作平台,共同促进大学生留长就业创业。⑥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自主创业形式申请贷款的,最长可提供3年贷款,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实行全省范围内异地反担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以享受免除反担保政策。⑦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技能人才储备。整合6所公办技工学校,快速推进长春市技师学院建设,为技能人才提供高品质实训平台,打造长期稳定的人才储备基地,培养长春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迫切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扩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政府补贴。⑧加强长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开展长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强化表彰作用,搭建激励平台。①组织开展外国专家表彰。颁发“长春友谊奖”和“长春市优秀外国专家”荣誉称号,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把贡献最大、创新突出、守法敬业、道德高尚的专家选拔出来。丰富在长工作外国人业余生活,为其融入长春生活和东北文化提供便利。②推进高层次人才表彰工作。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向我市支柱产业和创新领域倾斜。开展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评选活动,为获评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发放10000元。③实施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对市域内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奖励最高额度2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各承担50%。④组织开展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充分调动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每2年开展一次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获得者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