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四川省经济副中心,根据发展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全市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624名公告如下
引进计划
全市计划引进各类优秀人才624名。其中,市级事业单位240名,市级国有企业27名,市级民营企业9名;县级事业单位340名,县级国有企业8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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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附件1、2。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达州市引进人才辞职不满三年的;
8.达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享受激励政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25万元安家补助、12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6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6万元安家补助、24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5年发放2万元安家补助,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到企业的人才按规定发放安家补助、岗位激励奖。
(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职级待遇按《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聘用职员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等执行。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引进到企业工作的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国资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考核管理。
(五)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调任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