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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

【乡镇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1】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第一版)》,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早期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二)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管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指导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防控。

目前对该疾病的感染来源、感染发病的危险因素、传播途径、潜伏期、传染期、临床特点以及该病毒人际传播能力尚不清楚。本方案将根据对该疾病科学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

三、病例定义

(一)依据

1、症状、体征和临床特点

患者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多在5-7天出现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呼吸困难,可伴有咯血痰;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感染性休克,甚至多器官功能障碍,部分患者可出现纵隔气肿、胸腔积液等。

2、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可有血小板降低。

2)血生化检查。多有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C反应蛋白升高,肌红蛋白可升高。

3、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生肺炎的患者肺内出现片状影像。重症患者病变进展迅速,呈双肺多发磨玻璃影及肺实变影像,可合并少量胸腔积液。发生ARDS时,病变分布广泛。

4、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周内与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接触史。

(二)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三)疑似病例:符合上述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阳性,或有流行病学接触史。

(四)确诊病例:符合上述临床表现,或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并且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动态检测双份血清H7N9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以上升高。

重症病例:肺炎合并呼吸功能衰竭或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者为重症病例。

四、发现、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H7N9监测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五、流行病学调查、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附件1)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六、采样与检测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附件2)进行。

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病例收治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24小时内送市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市疾控中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应开展核酸检测,并按相应生物安全条件开展病毒分离,将分离的病毒按要求及时送国家流感中心。

七、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卫发明电〔2013〕6号),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

八、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一)定义。

(1)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

(2)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

(3)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追踪和管理。

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应当采集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的双份血清标本(开始实施医学观察时和间隔2-4周后),当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还要采集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九、风险评估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十、健康教育

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该疾病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认识,促进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尤其要加强禽畜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批发及交易市场等的禽畜饲养、捕捉、屠宰、储藏、运输、交易和经营人员以及宠物禽畜养殖人员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十一、培训与督导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乡镇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2】

近期,周边省市连续发生多起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我市H7N9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彻底清除疫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电〔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邵防重病指〔2017〕2号)及隆政办函〔2017〕8号文件精神,经镇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快、严、小”的防控方针,严防死守,杜绝H7N9禽流感在我镇发生、流行。全镇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必须达到“十个100%,即:所有家禽排查到位率100%,养禽场应急防控措施到位率100%,疫情日报告到位率100%,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和防疫员包村、包场、包户包干责任制落实到位率100%,家禽禽流感免疫到位率100%,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到位率100%,市场监管消毒到位率100%,不明原因死亡和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烧毁深埋)到位率100%,发现疫情扑杀处置到位率100%,人员卫生防护到位率100%.

二、领导机构

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暨动物H7N9流感防控指挥部

近期,周边省市连续发生多起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我市H7N9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彻底清除疫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电〔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邵防重病指〔2017〕2号)及隆政办函〔2017〕8号文件精神,经镇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快、严、小”的防控方针,严防死守,杜绝H7N9禽流感在我镇发生、流行。全镇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必须达到“十个100%,即:所有家禽排查到位率100%,养禽场应急防控措施到位率100%,疫情日报告到位率100%,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和防疫员包村、包场、包户包干责任制落实到位率100%,家禽禽流感免疫到位率100%,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到位率100%,市场监管消毒到位率100%,不明原因死亡和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烧毁深埋)到位率100%,发现疫情扑杀处置到位率100%,人员卫生防护到位率100%.

二、领导机构

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暨动物H7N9流感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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