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相当一部分被废弃或焚烧,焚烧秸秆污染大气、浪费资源,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
根据泰州及靖江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整体部署及要求,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特制定我局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全市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双禁双全(禁烧、禁抛、全面禁、全年禁)、综合利用”的总体目标。
二、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1.成立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组、“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组、通讯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
2.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前期组织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制定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1日至田间地头无焚烧隐患为止)
1.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局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至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开展禁烧巡查,分片包干,不留死角。巡查火点情况并记录相关证据材料,指导现场行政处罚等相关事宜,并形成相关巡查材料,各组联络员负责将当天巡查情况交至通讯报道组。
2.加强监控和电话值班。监控组进行网上视频巡查,发现火点后及时将火点情况及位置通知各巡查组,并将相关监控情况进行记录,巡查组对接通知和现场巡查发现的每一处着火点,要现场摄像取证、做好询问记录,并立即与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负责人及着火点所处位置的村(居)委会进行联系对接,快查快处。秸秆禁烧期间,开通“12369”禁烧举报电话,全天候值守备战。
3.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监测站负责联系气象部门,预测预报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挂片联系、深入一线,与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形成强势的领导合力。做到挂镇包干、深入田头,与基层工作人员形成坚强的战斗合力,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秸秆焚烧和杜绝秸秆弃置污染水体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严格落实责任。深入田间地头,实行交叉巡查、昼夜巡视,严防死守,确保“五不”:“不关机、不脱岗、不断档、不放任、不懈怠”。凡是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巡查组要将巡查情况及时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通讯报道组负责每天即时跟踪报道,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做好与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之间的沟通联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的放矢、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工具,营造强烈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专栏、电子字幕等形式,不间断流动播放宣传标语,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内部简报、电视报纸、环保网站等工作平台,不间断地报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及时发布禁烧工作动态,营造秸秆禁烧的舆论氛围。
【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7〕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禁烧工作要求,全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社区,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带、关键路段进行严格重点督查。重点抓好夏收期间(5月下旬?7月下旬)和秋收期间(9月下旬?11月下旬)的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建立以乡镇(办事处、社区)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要参照上述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二)划定重点区域。根据有关规定,将我市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周围10公里,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作为秸秆禁烧重点区域(详见附件1)。
(三)加强巡查监管。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要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市政府将组织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成立5个督查组,分片不定期对县区、铜陵经开区、普济圩农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巡查,并在重点时段加大督查巡查频次。
(四)强化帮扶服务。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加强秸秆堆放管理,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发生。
(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及市农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农作物种类,将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重要先行措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具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在落实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要整合项目和资金,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市发改、农业、财政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引导以秸秆作为原料的加工业发展,加快发展和推广“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六)落实奖补政策。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按小麦、玉米、油菜20元/亩,水稻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省级给予我市的奖补资金要快速拨付到位,配套奖补比例由市财政牵头制定方案,并抓紧拨付资金。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可用于小麦、油菜、水稻等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沼气技术推广及秸秆气化工程技术研发和试点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炉具推广,秸秆生物质及能源化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奖补资金由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作为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统筹组织实施。要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办事处、社区)和村,建立以乡镇(办事处、社区)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工作细化到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要将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管辖范围、联系方式报送至市环保局备案(联系人:石亮;联系电话:0562-2615323)。
(二)加大舆论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配合市环保、农业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等,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强化部门配合,实施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协调配合,协助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普济圩农场等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市农委负责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市气象局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依法处理火灾事故;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加强舆情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
(四)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市政府相关牵头部门要加大对县区、铜陵经开区、普济圩农场分片督查指导力度,坚持“四不两直”,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每周进行通报。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大气污染以及奖补资金配套不落实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和省、市两级督查巡查情况,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5%市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2%市奖补资金;对于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扣减全部奖补资金。市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承担,清算金额与预拔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在下年度结算。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