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内控机制,防范风险是当前行政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阅读!
【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意见和建议1】
结合地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情况,对如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些自己浅显的认识。
一、建设地税系统内控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的分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运行体系,合理分权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纵向分权。把一个岗位依程序拆分成几个岗位,分别由几个人做,比如,在税收征管上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在选人用人上实行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在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安排上实行“立项、审批、招标、实施”相分离,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上实行“申报权、审批权、办理权”相分离。二是横向分权。把同一个岗位一个人做,安排几个人做,不由一个人包办。通过合理的分权,建立起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明晰的岗责。建立设岗科学、标准明确的岗责体系,根据权力制衡和人员结构的实际,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做到定岗、定职、定责。
(三)规范的流程。建立标准化、流水式的工作流程,在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科学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管理风险。同时,在能够实现全程监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实行标准化、流水式作业,以提高行政效率。
(四)完备的制度。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内控机制建立在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按照严格、规范的法律规定,对各项税收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五)有力的保障。建立坚强有力的内控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当前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工作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部分人认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就是建章立制,签订个责任书、搞几个制度,有了规章制度就有了内控机制,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忽视了内控机制是税收业务流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的机制。这种监督是通过制衡作用尽量少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效地防范、控制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发生。
(二)监督问责不够。在监督工作中经常形成监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监督检查未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各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更多地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在风险排查、防范措施制定方面工作不主动,内控机制建设进程缓慢。按内控机制的内容来看,内控机制几乎覆盖我们税务部门全部业务和管理流程,由于未形成一套科学配合机制部门配合无力,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开展不平衡,
(三)岗责体系建设和工作流程还缺乏规范。有的岗位规范程度较高,有的岗位却存在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准确的问题。规范操作实施起来难度大,各个工作岗位涉及到的点由谁来防范,又由谁来监督,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目前还没有切实在可行的操作模式。干部在廉政和执法风险点上出现问题,情节轻微的,有绩效考核、执法责任制的制约,情节严重的受法纪法规的追究。如果同时又按照内控机制的要求进行考核追究,就会出现多头考核、重复追究的现象,会引起干部的抵触情绪,如果不按照内控机制考核,内控机制的落实又缺乏制度保障。
三、加强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围绕“两权”运行风险,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风险防范从税收业务到规费管理,从税收执法权到行政管理权,要全部的梳理和完善。进一步细化部门和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使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行为主体之间,由于分工和责任的不同而相互约束和牵制,形成内生的制约力。将内控机制与现在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有机结合,通过构建一套比较完备的内税制度体系,实现岗位标准化、责任清晰化。
(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信息化的核心是要解决风险信息不对称问题。面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现代税收征管流程,手工状态下的内控措施难以应对。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加强信息化手段内控机制建设,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切实提高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科技含量。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将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整合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系统,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运用好、完善好现有的综合征管软件和计算机考核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三)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一方面,应明确责任主体。无论是行政管理部门还是税收业务部门,在制定制度、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当体现完备的内控制约机制,保证建章立制、办理事项的各项工作符合政策规定,由内控的“参与者”转变为“责任者”。另一方面,应明确监督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应回归监督职能本位,对行政管理部门、税收业务部门的制度设计、业务流程的内控措施进行审查,对具体业务办理的内控制度进行监督,由内控的“操办者”转变为“监督者”,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明确公开,不能混淆。
【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意见和建议2】
当前,抓内控机制落实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要求还不够严格,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理想,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一、乡镇财政内控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入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职能多,任务重,压力大。目前,乡镇财政职能不断加大,特别是惠农补贴政策多,补贴资金总量大,补贴项目近百个,涉及人员众多。新农合、新农保、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断增加,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经费不足,乡镇财政往往应接不暇,疲于应付。眼下凡是有财政资金的地方,乡镇财政都有监管责任,单凭财政所的人手要监管到位显然不现实。
(二)乡镇财政内控不完善、不平衡、不到位。随着乡镇财政职能不断转变,需要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建设,通过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乡镇财政规范管理目标。但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体制机制原因,乡镇财政内部控制机制还处于缺位状态,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还存在“短板”现象,乡镇财政内控制度有的尚不健全,部分财政所内部监督工作仍较乏力,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内部监督检查不够规范。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检查联系不够紧密,内控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理财工作的要求。
(三)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透明。目前,乡镇财政资金规模越来越大,有效地管好财政资金显得非常重要。而乡镇有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手段,造成资金资产损失浪费;有些单位利用虚假发票掩盖不合规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有些单位采用“白条抵库”、虚构支出业务等方式贪污挪用资金;此外,资产账外核算、出借银行账号等违规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内控制度科学性不强,内控执行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乡镇财政内部控制简单等同于内部会计控制,致使内控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内控监督走过场。同时,乡镇财政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干部青黄不接,综合素质普遍不高,难以适应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乡镇其他职能部门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对财政的内控监督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而财政的协调性不强,容易造成财政“一头热”的局面,与按照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资金的诉求极不相称。
二、加强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思路
乡镇财政要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实现财政监督职能触角向基层延伸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的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资金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一)夯实基础,在提高内控机制的规范性上求突破。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要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摆上议事日常,纳入制度设计,统筹考虑,积极推进。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乡镇财政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内控机制,实现授权与执行分离、执行与审查分离。
为了深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2012年,江苏省财政厅在全省30个县(区)进行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资金的发放以及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查纠,确保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据统计,试点县(区)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资金规模达416亿元,查处违纪项目金额3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00万元。今年起,将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县乡联动监管工作从30个试点县扩展到全省,覆盖到所有县乡财政,由推广转向深入,由粗放转向规范。我们要抓住乡镇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有利机遇,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机制、财政资金有偿使用、建立财政资金可追溯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提升制度建设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从而规范和约束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行为。
(二)强化监管,在提高内控机制的可执行性上求突破。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要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建立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内控机制,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在明确监管范围的基础上,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效益等方面入手,建立全面系统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的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办理流程、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制度设计要体现创新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使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标准化流程设计乡镇财政业务的管理,建立信息通达、公开公示、监督抽查、考核激励四项机制,强化内控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信息通达机制。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在乡镇财政所与县财政局之间双向传递。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和部门安排用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拨款文件、管理办法等,县乡财政指定专人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传递资金监管信息,并定期核对资金监管信息。二是公开公示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对各级各部门预算安排用于乡镇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补助类、项目类、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公开公示主体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主体负责。没有明确规定的,按“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那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对于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方式进行。三是监督抽查机制。对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的补助类资金的补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四是考核激励机制。每年组织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核,主要看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齐全,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监管是否有效等,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财政干部选拔任用、调动、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创新方法,在提高内控机制实效性上求突破。乡镇财政信息化是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要按照“金财工程”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系统应用和数据动态管理,及早实现乡镇财政业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电子化公示和查询,并逐步建立流程畅通、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的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创造条件。要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健全乡镇财政高效顺畅的内部监督机制,努力做到监督与日常管理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在乡镇财政业务管理工作中,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注重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采取监控、督促、调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实现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要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把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乡镇财政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将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纳入制度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确保财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安全。
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对于切实提高乡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