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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多篇】

 消防工作要注重主动性,要加强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下面是由思而学教育网网整理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我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何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李建武任副主任。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如商场、圩场、学生服务部、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如学校、敬老院、卫生院等)

1.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浩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消防设施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镇政府将适时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根据公安部工作部署和省消安委《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强化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管和社会力量参与,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等行业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开展“一场一册”风险排摸和管理。依法督促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的要求落实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区消防大队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4.推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60%的社区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电动车巡查检查力度,在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安装了充电装置的集中停放点。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各镇街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积极推广在小单位(场所)、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区供电公司、区消防大队、区综治办、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基层巡查人员用电安全检查培训。城中村提升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小城镇综合整治等行动内容。

6.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浙消安委办〔2017〕13号),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7.推进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按照《杭州市消防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5〕75号),要集中整治火灾隐患突出的集中区域(见附件1)。按照《杭州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问题挂牌整治办法》(杭综委〔2017〕1号),余杭区乔司街道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成立由区政府领导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负责牵头工作开展,开展督导检查,按时推进落实。对重点整治地区要实行挂牌公示,明确整治责任、整治要求、整治时间、整治安排。要强化群众监督、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有效手段,落实“换、添、搬、建、拆”等综合治理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8.强化居住出租房安全整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居住出租房安全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落实居住出租房“七不租”,督促配备灭火器、逃生绳、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消防设施,督促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过道、房间要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承租人数在30人以上、10-29人的居住出租房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装置完成率分别达100%、30%。年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整治率达到100%,3至10人居住出租房整治率达到60%。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和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老旧民房、危旧房屋治危拆违等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同时,各镇街拆迁指挥部加强改造拆迁区域对等待拆迁房、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9.强化重点突出问题个性化整治。按不同季节特点针对商(市)场、厂房(仓库)、电动车、消控室等夏季重点致灾因素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要求,形成对违法行为的严打效果,营造严格打处的氛围。通过曝光等手段,倒逼隐患问题整改。开展老旧建筑、国有、集体土地建筑排查,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开展隐患自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推进物防、技防措施的应用。对违章建筑、对检查发现的违章建筑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函告机制,落实改拆工作任务。

(二)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符合一、二级专职消防队建队标准的镇街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余镇街街建立志愿消防队,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志愿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所有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并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公安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督促涉会场所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8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每个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人数不少于3人。8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参与各类消防夏令营、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区消防大队要按照“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影像资料、有互动体验、有培训计划、有师资力量、有讲解示范)建立一个区级教育培训基地、30%的镇街要建设镇街级教育培训基地。要落实人员,对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一般单位(场所)员工等人群开展经常性培训。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开展“联百镇街、走千村社、进万家庭”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引导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区消防大队组织对区委区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镇街、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在余杭区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五)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全力发挥消防应急救援主力作用。加强执勤岗位练兵。科学划分训练阶段,规范安排科目内容,逐级开展练兵比武竞赛和检查考核工作。针对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强化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重点岗位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内攻搜救与紧急避险、危化品处置、交通事故救援等技术培训班。规范执勤战备秩序。强化作战训练安全管控,严格火场秩序,避免官兵伤亡事故发生。抗洪抢险期间,严格落实“五个绝不允许”纪律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圆满完成抗洪抢险各项任务。

2.全力推进多种形式队伍联勤联训工作。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区消防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组织50%以上的专职消防队队长进行集中培训,辖区大(中)队与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合演练不少于1次,中队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

3.狠抓危化品和地铁等重点对象灭火救援准备。区消防大队要组织执勤人员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和地铁站点开展实地调查熟悉,修订完善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联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开展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结合实际组建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具备跨区域作战和示范示教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消防约谈。区委区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下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公开检查情况。区消防大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系统单位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抄告。

(三)严格监督执法。区消防大队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区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四)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失信惩戒。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给相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镇街、各部门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镇街、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会晤消防安全召开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极端严峻复杂的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投入夏季消防检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重大活动胜利举行创造优异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消安委,由区消安委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部门组织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开展行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本部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各镇街要牵头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区消安委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工作督导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工作督导,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落实,推动火灾隐患重点区域落实整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督办通知。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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