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1】
把党的纪律建设和守规矩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铁律。这些思想体现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法治精神,浸透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现代治理理念,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内涵及特征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党内政治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中国共产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应当是系统综合的,包含立纪律规矩、守纪律规矩、执纪律规矩、护纪律规矩等等。
从法治角度考虑,规则规矩是法治基础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守纪律讲规矩与守法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规矩是法律的初始规则,法律是规矩的定型和发展趋势。在党内,先有规矩,后上升为纪律。在约束对象上,先党员后公民,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可以说从规矩到法律的过程,恰恰是党的意志变为人民群众意志的过程。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考虑,两者不可割裂,不能分开,更不应曲解。
守纪律讲规矩体现了如下法治特征:
一、宪法、法律调整范围的普遍性。宪法、法律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党员作为公民的一员更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学会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司法公正,依法办事,绝不能触犯法律红线。
二、《党章》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内宪法,总章程,总规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自觉遵守党章,严守纪律和规矩。可以说,执行了党章就不会违反宪法和法律,因为两者的规定从领导主体到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到为民理念都是统一的。
三、党内法规调整力度的权威性。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体系中的核心规范和高级形态,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总称。党员守纪律就是守法、守规矩,因为纪律比法律要求更严格。
四、党的政治规矩调整层次的延伸性。党的政治规矩包括传统型、惯例性不成文规矩。政治规矩是我党的治党理政传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强筋健骨的法宝,是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起模范表率作用的标准尺度,是制度治本的前置条件。治标从办案做起,治本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
实践中应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规矩与成文纪律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纪律规矩与宪法法律、党章的关系。对于破坏纪律规矩的党员及其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所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以及相应采取的措施方法等。守纪律讲规矩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具体化,是法治理念到法治适用的切入点,即法治理念的实践应用。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规则至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则规矩至上的思维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和方式。正是在沿用这样的思维阐述规矩的,他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强化道德“内心法律”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思维和方式,要求公民树立规矩意识,用权利义务思维和方式分清是非,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强化道德“内心法律”。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为民争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如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我们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严格纪律规矩,保证公民权利的公正合理运用,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四、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特权及治官治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治官治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从严治党。
五、守纪律讲规矩是遵循程序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了保障实体上的公正,必须首先确保程序上的严密,善于考虑程序上的“一票否决”。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指出:“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进一步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定型
一、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相衔接。上任伊始便对新一届中央领导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的关系应当是立规矩能起到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引导作用,立法是对立规矩的定型化。一方面,将来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等在立法或修改完善时应考虑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补充到相关的条款之中,并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上升为党规国法。另一方面,立纪律规矩也不能突破宪法党章禁止条款的红线,做到“改革要于法有据”。
二、守纪律规矩与守法相一致。违反法律首先是违反纪律规矩,因此强调守纪律守规矩,守政治规矩尤为重要。指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在守法守纪律的同时,还要自觉守规矩。一方面,守法守纪是底线。另一方面,守规矩是党员及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的需要,是义务。做到守规矩要坚持五个必须:必须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团结,必须遵循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三、执纪律规矩与执法相协调。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把纪律建设作为重点,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纪律规矩挺起来,起作用。同时,做好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协调。执纪过程中,对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做到快办快结,执法机关也要关口前移,主动接手,自觉履职尽责。
四、护纪律规矩与护法相契合。国家各级执法人员和纪检监察队伍应当成为遵守和维护纪律规矩的先锋队伍和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要敢于担当对党忠诚,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执法,坚决严查破坏规矩的行为和一切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抓好法治治本。把依法治国同依规治党统一到与*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来。
【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2】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独特优势和成功保证。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危难之际绝处逢生,在挫折之后毅然奋起,在失误之后拨乱反正,在磨难面前百折不挠,从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从根本上讲,靠的是理想信念支撑、科学理论指导,同时靠的是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明的纪律约束作保证。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关键一招。
一、“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总体做得比较到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加好起来了。但一些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纪律淡化,隐瞒实情。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在脑后,把自己排除在规矩之外;有的按“潜规则”办事,而不按党的规矩行事;例如,失信问题较为普遍,存在弄虚作假、表里不一、言行相悖等现象,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破规矩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有程序不遵守,接受请托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还有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甚至公然妄议中央;目无组织,自行其是,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对组织隐瞒实情;跑风漏气、四处说情、乱打招呼,等等。
(二)虚假浮夸,投机钻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甚至为了显示政绩,弄虚作假,捏造数字,报喜不报忧。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不是立足本地实际,扎扎实实地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而是盲目决策,热衷于提新口号、出新思路,使一个地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缺乏连续性,既劳民伤财,又贻误发展,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有的视规矩为“橡皮泥”、“稻草人”,热衷于钻营“潜规则”,或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是将“守规矩”与“不干事”、“磨洋工”划等号,把纪律和规矩当作“公堂木偶”。
(三)自以为是,漠视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不能系统学习掌握党纪党规,以及与自身业务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不了解“规矩”也就无从谈起“守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仅仅把规矩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全凭个人感情干事。有些领导干部“心中无规矩、唯领导是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没有做到,没有发挥表率作用。
(四)设法变通,侥幸逃避。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置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纪律之上,甚至发展到违法违纪。从大量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看,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出台后,还有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想方设法“搞变通”,存在逃避追责的侥幸心理。
(五)错位越位,我行我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将自己置身于规矩之外,习惯于搞特殊、耍霸道,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唱歌错音跑调”,虑事不周、方法简单、言行莽撞,论政治不明“方向”、不懂“大小”;论做人不守“本分”、不明“礼仪”;论工作不会“来事”、不晓“轻重”。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对规矩采取实用主义,对自己有用的则执行、不利的则弃之。有的“老子天下第一”,规矩对人不对己,只想让别人遵守规矩,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但有些人在错误观念支配下,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不以为然,出现了各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主要原因是:
(一)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和公共资源分配不公,造成一些党员干部心理失衡,引发了大量违反制度规定的甚至是腐败的行为;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念日趋多样,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二)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制度建设存在不足,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无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存在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同级监督不好,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有些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惩治,使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造成一些人的侥幸心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实生活中监督的权利、地位、力量达不到合理的配置,导致监督乏力。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难以形成合力,造成诸如对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存在监督空白,出现如“一言堂”定论,“多数服从少数”的怪现象,致使少数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与警示,最终酿成大错。
(三)放松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很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忏悔”中都坦言“放松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导致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把学习当作负担,以工作忙为借口,找人“替学”,找人代写心得体会,甚至对上级考核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或专业知识水平的考试也找人“代考”,而自己却在挖空心思投机钻营,处心积虑搞腐败活动。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致使自己思想空虚,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由政治上的蜕化变质而导致经济上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认识上存在偏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经济是硬指标,只要经济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在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廉政教育的学习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局限于传统的看看报纸、听听报告、开开会议。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应付应付相关检查,没有起到实效。干部廉政教育缺乏系统性、实用性、长效性。
(五)没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致使行为失范。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落实不严格、不严肃,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在责任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综观我市近几年来的有关案件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一些责任事故中,虽然受到处理,但责任追究过于轻微,甚至根本不受影响,导致以后工作更加不负责任,最终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更大损失。
三、“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策思考
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具有极大危害性。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如果不下大气力整治,就会像病毒一样侵入党的肌体,最终导致病入膏肓、积重难返。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领导干部要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具体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
(一)心中有戒,不逾底线。要把党的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多学习,知可为、知不可为,保持一颗敬畏之心,牢记一切权力都有“界”,不能越界,头顶利剑、手握戒尺,“吾日三省吾身”,自觉摒弃“从众”、“侥幸”心理。凡是纪律要求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凡是纪律规定不许做的,就必须严格遵守,坚决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踏红线毫厘。慎初、慎权、慎独,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以修身。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始终守住纪律底线,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二)遵规守矩,依规办事。讲规矩,就是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党员领导干部讲规矩是政治上成熟和清醒的标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规矩,守规守矩,入脑入心,切实把党章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矩来遵守,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讲大局,识大体,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耻、知是知非,增强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心胸开阔、海纳百川,自觉敬畏规矩,不搞特殊、不越雷池、不乱章法。火车越轨就要翻车,人不守规就要出事,要想有序通行、安全通行,就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只有讲规矩才能保证党的政令畅通。
(三)顾全大局,融入工作。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不符合纪律和规矩的事情,敢于说不,勇于碰硬,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路线方针的忠实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四)加强修养,端正作风。在现实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绝不是小事。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注重自身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警惕不良思潮和观念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修养、锤炼党性,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五)制度约束,常态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落实过程控制,强化对执行结果的考核,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把党员、干部“守纪律、守规矩”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严守纪律紧一扣,严明规矩实一分。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保持团结集中统一的“利器”,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党纪党规教育必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守纪律、讲规矩的监督机制必须操作性强、系统配套、务实有效,才能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中的大多数,努力使党员、干部成为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和模范。
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守纪律、讲规矩才能不出事。只有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尊严,更有凝聚力、战斗力。纪律和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每名党员只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内心尊崇的准则和指导言行的指南,才能让自己在任何时候挺直腰板做人做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各级党委和纪委把这把“尺子”用足、用好、用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锻造出一支党和人民可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