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民树立勤俭节约理念,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1】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教委(教育局)、科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城乡建委、交委(交通局)、农委、商委、国资监管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五大功能区”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179号要求,决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低碳日。为做好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低碳日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低碳日主题,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各部门、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区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区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市低碳协会、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天猫、京东、国美、苏宁等企业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积极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能效等级2级以上及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展示和推广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市级部门、各区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有代表性的照片信息资料等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
关于领取宣传资料相关事宜,请各区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与市低碳协会联系
2017年6月7日
【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2】
各市(州)、县(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26号)文件精神,我省定于2017年6月8日-14日,开展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6月10日为全省低碳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对《国家2017-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及《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推动全民树立勤俭节约理念,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
三、各地要制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主题,活动要形式多样,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6月3日
【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厅(委、办、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解放军总后勤部: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化,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8日至14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要加大对《2017-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的宣传力度。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今年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
四、各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6月8日举办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暨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6月10日举办2017年“低碳中国行”主题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保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资委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 青 团 中 央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