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试用期离职要书面吗

导语:试用期离职要书面吗?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了。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离职要书面吗

1、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劳动关系比较宽松的态度;

2、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职要写辞职报告吗

员工在试用期的个人去留通常是不受单位限制的,如果员工对所在的单位不满意,可以提出辞职,但是必须要写试用期辞职报告。员工的试用期辞职报告递交给有关部门之后,规定期限内,单位要注意查收,必须及时受理。

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有权辞职,用人单位不得私自扣留,或者拖欠工资,而员工则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递交有关资料,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必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只需按规定书写试用期辞职报告即可。一般来说,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独立的,不会有太多的连贯性较大或者需要长期的锻炼才能熟练的工作,这样,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就不会有太多没有做完或需要完善的工作。

书写试用期辞职报告的时候,不需要长篇大论的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及辞职原因,只需简单表达自己的能力无法继续公司的工作,或者是无法适应公司的管理方法,这些都是公司可允许的正常情况。不要因为刚入职就辞职而有必要对公司将进行一个详细的交代,这种情况在公司内部时有发生,每天都会有不同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辞职,在写辞职原因的时候尽量将责任归咎于个人身上,一来体现了自己良好的素质和修养,二来不至于和公司发生正面的冲突。

有些员工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觉得即将离开公司,就可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上大肆的宣扬公司的各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及种种不近人情的要求,或是趁机向公司打其他员工的小报告,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要知道,如今的公司与公司之间大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HR之间也会有一定的沟通,你不经意的一些举动都有可能影响到以后的职场生涯。

不管怎样,如果决定辞职,就要妥善的处理好自己周围的事物,认真书写自己的试用期辞职报告,即使不能够和公司长期的合作下去,也要让公司对自己留有好的印象,不至于影响自己以后的就业和在其他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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