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下阿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案例分析】
案例:
为偿还高额借款利息,平阳县男子郑某竟伪造桥梁建设项目施工协议,骗取他人150万元保证金后玩起“失踪”。
经警方了解,郑某是某工程的负责人。2011年2月下旬,郑某以5%的利息向亲戚朋友借款1000多万元承包了该工程。由于政策处理不当,工程延期一直未能验收。至此,郑某除要支付高额利息外,还要支付工资及相关工程建设材料损耗费,这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经济压力。
年初,郑某开始伪造工程承包合同书等相关资料,伺机进行诈骗活动。6月下旬,郑某在一饭局上,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工程承包老板梁某和黄某。饭局中,郑某吹嘘自己是杭州某市政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负责人,最近手头正好有万全镇某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工程中的三座桥梁建设再承包项目,并出示了事先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引诱梁某、黄某与其签订工程再承包合同,骗取按合同约定支付的150万元保证金。
事后,郑某将到手的150万元保证金用作于支付利息和偿还相关债务,并对梁某、黄某谎称合同约定的施工日期因未协调好需要拖延。底,梁某、黄某二人心存疑虑来到郑某所说的工程项目所在地进行情况核实,发现该项目已在施工,且工程与郑某毫无关系,于是联系郑某要求退还保证金。
郑某眼见谎言被揭穿,关掉手机玩起了“失踪”。今年4月初,平阳县警方接到报警后,当即立案展开调查,经过多日深入细致的侦查,证实郑某存在伪造工程承包协议实施诈骗150万元保证金的违法行为。5月5日,专案组民警在温州市瓯海区将嫌疑人郑某抓获。经审讯,郑某对其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小知识:
合同诈骗罪:
【刑法】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定义】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的《立案追诉标准(二)》规定,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