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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人口排名,安徽省各市人口数据排名

2017年安徽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是依据省政府决策部署,由省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省情省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17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共调查登记人口67.2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广大群众的密切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40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195.5万人,比上年增加51.9万人,同比增长0.8%;比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245.4万人,年均增加40.9万人,年均增长0.7%。

二、城乡人口结构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21.0万人,占总人口的51.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74.5万人,占总人口的48.01%。与2015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1.49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123.4万人,占总人口的50.4%;女性为3072.1万人,占总人口的49.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7。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34.4万人,占总人口的18.31%;15?64岁人口为4317.6万人,占总人口的69.69%,其中16?59岁人口为3897.0万人,占总人口的62.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2万人,占总人口的17.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3.5万人,占总人口的12.0%。与2015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2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省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15.0%,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16.7%,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60.9%,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23年,比2015年增加0.17年。全省总人口文盲率为5.6%,比2015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全省出生人口为80.3万人,死亡人口为36.8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43.5万人。出生率为13.02‰,死亡率为5.96‰,自然增长率为7.06‰。

附1:2017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附2: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

2017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地 区

常住人口

(万人)

城镇化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人均受教育年限

(年)

全 省

6195.5

51.99

13.02

5.96

9.23

合肥市

786.9

72.05

10.64

4.66

10.89

芜湖市

367.0

63.46

9.32

5.76

10.11

蚌埠市

333.1

53.74

15.47

5.44

9.62

淮南市

345.6

62.05

12.72

5.90

9.37

马鞍山市

227.6

66.49

10.21

5.17

8.99

淮北市

220.8

62.13

12.83

4.44

9.54

铜陵市

160.1

54.14

9.05

4.96

9.10

安庆市

461.2

47.19

10.86

5.54

8.91

黄山市

137.9

49.56

9.18

6.54

8.84

滁州市

404.4

50.40

11.32

5.06

8.97

阜阳市

799.1

40.24

18.10

7.08

8.41

宿州市

559.9

40.03

16.35

7.08

8.66

六安市

477.2

43.99

12.26

6.55

8.77

亳州市

510.4

38.28

16.81

6.38

8.29

池州市

144.3

52.30

9.51

5.66

9.06

宣城市

260.1

52.14

9.78

6.94

8.59

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瑶海区

97.0

寿 县

104.3

庐阳区

66.2

花山区

44.3

蜀山区

123.8

雨山区

33.2

包河区

92.9

博望区

17.5

长丰县

65.2

当涂县

46.6

肥东县

88.0

含山县

38.7

肥西县

75.9

和 县

47.2

庐江县

99.1

杜集区

33.7

巢湖市

78.8

相山区

49.8

镜湖区

55.7

烈山区

34.0

弋江区

33.0

濉溪县

103.3

鸠江区

61.4

铜官区

41.1

三山区

15.1

郊 区

8.0

芜湖县

30.1

义安区

25.5

繁昌县

26.9

枞阳县

85.5

南陵县

41.2

迎江区

26.5

无为县

103.7

大观区

29.1

龙子湖区

21.8

宜秀区

26.8

蚌山区

40.1

怀宁县

60.1

禹会区

35.3

潜山县

51.0

淮上区

22.6

太湖县

52.6

怀远县

98.1

宿松县

60.7

五河县

58.6

望江县

54.1

固镇县

56.6

岳西县

32.8

大通区

18.6

桐城市

67.5

田家庵区

62.2

屯溪区

23.4

谢家集区

32.6

黄山区

15.0

八公山区

17.8

徽州区

9.4

潘集区

40.5

歙 县

41.2

毛集区

10.5

休宁县

24.9

凤台县

58.9

黟 县

8.1

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续)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祁门县

16.0

金安区

83.9

琅琊区

32.3

裕安区

89.6

南谯区

26.2

叶集区

23.2

来安县

44.0

霍邱县

118.6

全椒县

39.7

舒城县

76.7

定远县

80.1

金寨县

52.9

凤阳县

66.6

霍山县

32.4

天长市

61.4

谯城区

148.1

明光市

54.2

涡阳县

127.7

颍州区

79.3

蒙城县

112.3

颍东区

54.6

利辛县

122.3

颍泉区

60.4

贵池区

61.8

临泉县

161.1

东至县

47.8

太和县

141.5

石台县

9.6

阜南县

116.9

青阳县

25.1

颍上县

125.5

宣州区

80.5

界首市

59.8

郎溪县

32.9

?桥区

171.6

广德县

49.4

砀山县

83.2

泾 县

30.4

萧 县

118.4

绩溪县

16.0

灵璧县

102.9

旌德县

12.4

泗 县

83.9

宁国市

38.5

注释说明:

  • 调查对象:指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部人口,包括2017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口;户口在本户,2017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

常住人口:包括调查时户口在本调查小区,且居住在本调查小区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离开不满半年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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