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新疆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2寸的单人照片2张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新疆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三、新疆民政局离婚登记条件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已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