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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02 03:29:23 思而思学网

温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温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温州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5、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温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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