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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济宁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济宁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内地居民:①居民身份证;②常住户口簿;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②居民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华侨:①护照;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二、济宁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三、济宁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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