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武汉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结婚证;
3、自愿离婚协议书;
4、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二、武汉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受理。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审核国家法规中要求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登记条件可当场受理。
3、审批。按照审查结果进行系统登记操作。
4、办结。婚姻登记员现场制证,生成婚姻登记档案。
三、武汉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