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警察劝阻“黑老大”当街砍人
泸州涉黑第一案昨开庭,陈亮红等22名被告人涉嫌7宗罪
昨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泸州涉黑第一案由泸州中院指定纳溪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午8时3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22名涉案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鱼贯步入法庭。团伙首犯,绰号“领导”、“老大”的陈亮红最后一个进入法庭。检察机关指控:“黑老大”古蔺商人陈亮红等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7宗罪。
据悉,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一周。
“火拼”确立“老大”地位
检方指控,从2004年以来,陈亮红伙同张晨、袁勇、杨勇、王路边,纠集聂方远、田云中等10人,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并通过一系列犯罪行为,使该组织的强势地位逐步得以确立。
2005年3月27日晚,朱江涛(另案处理)在古蔺县“爱琴海”歌舞厅门前无故被徐怀勇、胡波持刀追打,朱逃至滨河路110岗亭报警时,手被玻璃划伤。警察开车送朱到医院包扎后,朱邀约罗江涛(另案处理)等5人持刀到“爱琴海”歌厅欲行报复。朱得知陈亮红等人在歌厅玩耍,认为徐、胡二人所为系陈指使,即找电话责问陈。陈失口否认,双方相约在落鸿桥“会面”。陈召集袁勇等10余人到家中取“家伙”前往,并不顾在场警察的劝阻与朱等人持械“火拼”。
同年7月7日晚,晏曲波不满杨勇干涉自己与刘飞(另案处理)之间的纠纷,邀约陈铁勋(另案处理)等人到滨河路夜啤酒广场打伤杨勇。陈亮红等10余人闻讯持械欲行报复未果。次日,双方约定在狮子桥互殴,陈亮红安排杨勇等20余人与宴曲波等7人展开“火拼”。
通过“火拼”确立“老大”地位后,陈亮红开始组织团伙成员介入煤矿生产经营纠纷,帮人强索债务和开设赌场牟利。
煤老板受威胁泪别泸州
2004年9月,陈亮红受胡我金(另案处理)委托,处理胡与古蔺县和平煤矿之间的民事纠纷,陈亮红以此为借口,多次召集人员到该矿阻挠生产。同年12月16日,陈召集10余人到煤矿,将车堵于进出煤矿的必经之路;次日,又将车堵在煤矿主井轨道上数天,致使和平煤矿技改、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2005年3月,陈亮红受人之托,召集袁勇等20余人为贵州某煤矿提供非法保护。同年5月,古蔺县某煤矿股东李某欲出让所持股份,陈亮红获悉后托人与李联系未果。事后,陈纠集20余人到煤矿威胁李某家人。李因安全感下降,匆忙将股份转让给合伙人冯某后离开泸州。
据检方指控,陈亮红在古蔺长期操控赌场,从中抽头渔利。2005年7月至10月,陈亮红先后在古蔺开设地下赌场5次,每次均从中抽头渔利数万元。
黑老大否认指控当庭翻供
上午10时许,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黑老大”陈亮红第一个单独出庭受审。据旁听庭审的一知情者介绍,34岁的陈亮红原本是古蔺县城游手好闲的“混混”。最近几年,陈在古蔺县城以开餐馆、火锅店、娱乐场所等为业,是县城人见人怕的“主”。陈亮红对检方指控的所有内容全部予以当庭否认。对法庭最终的庭审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