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自然人口平稳增长。全市年末户籍人口635.28万人。全市常住人口542.97万人、增长0.79%,其中城镇人口240.26万人、增长4.82%,乡村人口302.71万人、下降2.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4‰。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2元、增长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38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65元、增长9%。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67元、增长11.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95元、增长13.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42元、增长8.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1%,分别比上年下降1.9、2.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5.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1.4平方米。
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91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3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764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9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75%。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达到100%。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单位1264个,涉及劳动者人数4.71万人,投诉案件580件,结案数579件,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731.76万元。全市向省人社厅累计提交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434.2万,制卡425.5万张,持卡人数为411.4万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24.17万人;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1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7.9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4.2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1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7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05万人。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246.6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109.3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年分散供养的标准均超过省考核标准,分别为2940元/年、1308元/年、2909元/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7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03万户。
民生实事全面完成。省定2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定6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建设农村公路735公里,完成1198公里普通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6所,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23所,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8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46个行政村,行政村配电网改造40个行政村,城市棚户区改造17367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6834套,新增管输天然气用户13943户,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635张,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18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