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474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0.9万人,出生率为12.88‰;死亡人口30.6万人,死亡率为6.48‰;自然增长率为6.4‰,比上年提高0.2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城镇人口2054.6万人,乡村人口2687.2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43.33%,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表82015年云南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省年末总人口 | 4741.80 | 100.0 |
其中:城镇 | 2054.60 | 43.33 |
乡村 | 2687.20 | 56.67 |
其中:男性 | 2461.00 | 51.90 |
女性 | 2280.80 | 48.10 |
其中:0-14岁 | 829.80 | 17.50 |
15-64岁 | 3490.00 | 73.60 |
65岁及以上 | 422.00 | 8.90 |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223元,比上年增长1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3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元,增长1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675元[11],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30元,增长13.3%。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12.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1.1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21.79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53.3万人,增加92.8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40.76万人,增加4.82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43.34万人,增加6.47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368.07万人,增加26.3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289.83万人,增加10.57万人。
按照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2010年不变价2300元)的全国农村贫困标准,云南省农村贫困人口从的574万人下降至2015年的471万人。
年末全省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533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99个。社会服务床位14.0万张,其中养老床位12.5万张。各类社区服务设施2984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31个,社区服务站143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4.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