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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海南省黑社会老大是谁,海南省黑社会老大排名

身负五条人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海南省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海再文听到法院判决其死刑时,双腿微微颤抖。

据了解,1993年至1997年间,海再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参与故意杀人案三宗,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组织、参与故意伤害案六宗,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二人轻伤,其中一人被砍断双手后自杀身亡;组织、参与实施海上抢劫和持枪抢劫四宗;非法买卖五四手枪二支;组织、领导他人寻衅滋事二次。

该组织成员林芳吉、王飞、何亚顺、冯兴福被分别判处死刑。

“黑帮”老大临刑言悔:人与人应该和睦相处

遭遇欺负后最终形成自己势力,从而导致自己走向深渊的海再文在临刑前说,人与人应该和睦相处。

“就是因为我爸被人打,最后才这样”。据了解,海再文所在的村庄不算大,在与其他村人发生矛盾时,他们经常“打”不过别人。海再文的父亲和弟弟也曾挨过打。为此,海再文先后结交了一帮兄弟,并形成了固定的团伙。海再文说:“这是自我保护,如果不欺负别人,别人就要欺负你。”

在与海再文的对话中,记者发现他对弟弟非常牵挂。他说,如果弟弟今天也在宣判之列,“我不知该怎么说”。记者告诉他,他的村庄有很多人来到公判现场。他说,今天,他的父亲和弟弟应该会来看他。

与记者对话中,海再文不时地发出笑声。海再文与林和弟曾有过节,当记者问起砍断林和弟双手一案时,海再文说,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也不能追究谁的对错,他服从法院判决。坐在他身边的“军师”林芳吉让他不要和记者说话,海再文仍笑着和记者说。

当海再文被押上公判台时,他的眼光扫向台下,寻找自己的亲人。公判词念到后面,他的脸涨得通红。当听到自己被判死刑时,他的眼中含着泪光。



公判会结束,海再文被押走前朝台下说了一句“走了”,一名年轻男子轻轻地向他挥手。

海再文案侦查起诉始末

26日,海再文黑社会组织成员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这起2001年全国开展集中“严打”以来,海南省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落下了帷幕。

海再文案件的主诉检察官介绍,1994年间,原琼山府城镇迈仍村青年李选政与白庙村青年李庆章发生矛盾。而后,李选政等人多次去找李庆章报复,双方发生过枪战,彼此结下了仇怨。同年12月23日下午,海再文和李烈勇在迈仍村看到李庆章、王伯军、李忠琼三人合骑一辆摩托车经过,海再文和李烈勇开摩托车追赶李庆章等人。追到府城镇凤翔路时,李烈勇拔出一支“五四”手枪,朝李庆章等三人开枪,李庆章、王伯军被击中摔倒在地,造成李庆章死亡,王伯军轻伤。

琼山公安局在侦查该案时,李烈勇因其他罪名被判刑,公安机关对其提审,李交待该起案件是他和海再文一块干的,海再文自此进入公安机关侦查的视线,并被列入公安机关的重大案犯立案追捕。在追捕过程中,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了追查线索,在对几年前在灵山一带发生的林和弟被砍断手后饮恨自杀,以及吴清东、吴清贵旧铁桥被枪杀等血案的侦查中,发现海再文的手下有一班“小弟”,他们已经作案多起。公安机关把海再文的同伙林芳吉、王飞、冯兴福等人列入追捕的主要名单,并将他们一一抓获。通过审讯,上述人员基本上交待了几宗公安机关掌握的严重伤害案,公安机关觉得这些人所做的案近年来海南少有。

2001年5月8日,琼山公安局将该案列为大要案向省公安厅上报。

2001年5月2日,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正式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海再文团伙“成长”过程



该案主诉检察官介绍,海再文所在的村庄不是大村,村里的人有时遭到大村的人欺负,海再文也曾遭过追杀,父亲也挨过打。为此,海再文感到结交一班哥们,才能不受欺负。于是,他先后结交了林芳吉等一班人。由于他作案心狠手辣,加上林芳吉的老谋深算,海再文在当地的名声大噪。1994年、1995年间,他们砍了林和弟、柯洪儿后,在当地有了一定的名气,附近的村庄的人再也不敢来欺负他们。

1995年后,海再文一伙开始向府城发展,他们结识了当地的一些小老板,由这些老板给他们提供吃住,他们则充当打手,帮忙看赌场,触角还涉及了工程的承包。在此过程,他们也树立了一些“敌人”,于是,他们买枪防身。为获取经济利益,他们抢劫捞沙船,自己开设赌场,同时也结交了公安机关中的败类。

1995年以后,海府地区的黑道,无人敢与海再文斗争。三年中,他们的团伙发展壮大到30多人。

摘掉黑帮“保护伞”

海再文案件侦查之初,因为该团伙与一些腐败公安民警纠葛在一起,案件调查遇上了一定障碍。在李庆章被枪杀后,琼山市公安局指定府城公安分局刑警队长廖之贵,负责侦办此案和追捕海再文。廖之贵不尽责任查办此案,追捕凶犯,而且丢失部分证据,使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结此案,造成海再文未能及时追诉。这些情况反映了有人在充当海再文团伙的“庇护伞”。

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组成工作组,到琼山查办公安机关某些人在办案中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廖之贵等腐败民警被查处。

整顿排除了侦查中的干扰。2002年4月1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正式介入该案。

卷宗从18本增至44本

负责该案的4名检察员加班加点,在审阅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时,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没有反映海再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及时地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办案人员从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中发现海再文等为了称霸一方,霸占罗王溪、实施海上抢劫,大量积累钱财的犯罪事实。他们决定将海再文案件办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铁案。办案人员将他们的143条、1万多字的引导侦查意见装订成册,交给公安机关。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成立“5.8”专案组,并重新制订方案。专案组中的侦查小组,根据检察机关建议的海再文等从事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专案组还对所有涉案人员逐个审讯,重点在于让他们交待该团伙从小发展到大,直至演变成黑社会组织的过程。

在公诉小组的密切配合下,侦查人员补充收集了大量证据,案件材料由原来的18卷增至44卷。尤其是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上,不仅查清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过程,还查清了海再文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事实。

新闻链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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