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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金新政策【及最新规定】

很多人很关注2017居民养老金新政策,但目前关这方面的内容,目前尚未有最新消息,下面一起去了解相关的内容吧!

一、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金。

二、居民基本养老金的缴费标准

参加居民养老金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金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金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金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居民基本养老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的衔接: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金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养老金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居民养老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金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金转入居民养老金。

参加居民养老金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金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金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金关系不转移。

五、居民基本养老金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金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居民养老金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这就是目前我国的居民养老金新政策,从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个人账户、与城镇职工养老金的衔接和统一性五个方面进行了政策的调整与更新,规避了之前因政策不完善而出现的漏洞,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是居民养老金的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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