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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山东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山东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保人员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

4.法人资格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参保流程:

1.在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自行复印一式四份

2.准备上述材料进行社保审验

注:完成审验后的表单应盖有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的公章,以上盖章单位各留存一份,专管员应于完成审验后及时递送至各单位。

3.审验完成的材料到地税管理科鉴定,地税基金科备案

4.递送表单,办理完成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与其它社保险种一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延伸阅读:

一、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6、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7、外省签发生育证的需要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男职工无工作的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单位缴纳了生育医疗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包括顺产、阴式手术产和剖宫产)。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另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同女职工2---7项。

三、山东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扩展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各地区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生育保险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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