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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账户查询: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

沈阳失业保险账户查询系统
一、沈阳失业保险电话查询

电话咨询拨打沈阳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二、沈阳失业保险网上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沈阳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失业金信息。

三、沈阳失业保险上门查询

在沈阳的参保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沈阳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和平区总站路19号电话:82510065

和平分中心地址:和平区总站路19号电话:22532957

沈河分中心地址:沈河区西顺城街48号电话:62566373

大东分中心地址:大东区大东路培育巷5号电话:62433026

皇姑分中心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140号电话:86281090

延伸阅读:

一、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单位新参保:工商、税务执照、成立证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资手册(事业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机构的有效证件)

2、人员新参保:参保单位因新招用工等增加参保人员,应填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并携带资料及时进行办理:

(1)招工录用和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2)调入和转入人员的相关手续

(3)跨省市已参保人员,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相关证明

(4)其他增加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三、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新参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失业保险登记,发给《失业保险手册》。

2、人员新参保:参保单位因新招用工等增加参保人员,应填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并携带以上资料及时进行办理

四、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1.沈阳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名称: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22872695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邮编:210100

2.沈阳市于洪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

电话:85831707

3.沈阳市铁西区失业保险中心

铁西新区重工南街66号

注意:铁西养老保险中心是一个地方

电话:62446820

4.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在医大一院南面

沈阳失业保险查询电话:12333

温馨提示:市内五区失业人员到所在社区;郊区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乡、镇);县、开发区失业人员到区级失业保险中心。

五、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及费用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

扩展阅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决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助力贫困学子和技能型人才成长。

会议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二是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三是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为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助学力度,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并抓紧研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帮助更多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更多有一技之长的建设者。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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