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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天津市民拿到预约号可办公积

天津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

天津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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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8号

电话:(022)27822314,27822278(022)27838339(贷款)

网址:http://zfgjj.cn/

延伸阅读: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2%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从今年的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只是对缴存基数进行例行调整,而缴存比例仍需执行单位和职工各11%,最高各12%的规定。缴存比例下降的公积金贷款职工,仍需要关注自己的账户余额,如卡中余额小于当月应还款额,一定要及时补足。

7月的调整中,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7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

根据今年5月发布的政策,上一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0%之间自主选择。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申请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

特别提示,缴存比例下降的公积金贷款职工,由于这次缴存比例下降,部分公积金贷款职工月缴存金额减少,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的贷款职工来说,委托提取资金将减少,因此职工务必在每月还款日前关注还款代扣卡里的余额,如卡内余额少于当月应还款额要及时补足,以避免贷款逾期。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3、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租房开具租房发票提取流程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注意: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二、公积金租房单位提取流程

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注意: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扩展阅读

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7年3月20日起,本市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始受理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的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从2017年12月16日起,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zfgjj.cn)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2017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从下周起,市民办理贷款手续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可登录该中心官网zfgjj.cn贷款预约栏目。下一步,该中心将按照预约号的顺序,定期公布可以受理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预约号办理期限为中心公布的开始受理日起60天内,具体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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