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情况
1、工伤保险费率内容调整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2、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具体表现在:一是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二是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三是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的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3、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有哪些影响
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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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记者注意到,进入2017年以来,国务院也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旨在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日前,深圳市人社局举行了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听证会。记者获悉,从今年7月起,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将按照8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缴费,将比目前的3类更精准更细化。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深圳市工伤保险总体费率有望下降30%左右,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工伤费率调整关系到企业利益,备受全社会关注。自2012年7月1日起,深圳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统一下调了20%。2015年10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深圳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参保单位按原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50%下调费率。据测算,2015年10月至今年6月全市用人单位累计少交工伤保险费达5.15亿元。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深圳市的工伤保险目前按低风险行业、较高风险行业、高风险行业3类缴费。按照国家规定,工伤风险类别由3类调整为8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1类至8类。
具体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一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二类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三类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四类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五类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六类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七类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八类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扩展阅读
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将实施首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费率的浮动直接与安全生产工作挂钩。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适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以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为例,一共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调整至80%、50%。
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则可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调整两个档次;若达到二级标准,则向下调整一个档次。此外,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一年的企业,费率也可下调一个档次,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要求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两个档次。
据悉,佛山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正在统计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红黑名单”企业相关信息,将于近期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