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苏州限购政策具体如何呢

苏州限购政策具体如何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

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实现“稳房价、控地价、保自住、扶租赁、去库存”的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土地市场供应。根据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今后三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每年确定为400公顷左右,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作适时调整。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70%),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把握供地节奏,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单批次土地供应量;强化供后管理,及时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严肃查处违约行为。

二、调整土地供应条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缩短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

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的,中止网上竞价,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进行竞价。在一次报价出让环节,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具体规则另行制订,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

四、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预售许可管理,市区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宜低于30000平方米(尾盘除外),3000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项目宜一次性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市场销售。

五、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市区新批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商品房预售系统。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

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完善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四)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七、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八、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严格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业务准入,审慎开展业务合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停止新发放开发项目贷款、中止叙做相关中介撮合的二手房贷款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十、加快推进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根据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要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按照合法依规、技术可行、功能合理、均衡布局、市场稳定、试点示范的原则,分类施策,通过税收、信贷手段,促进市场销售;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可以通过调整开发用途转为住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的项目,要按照程序申报并积极推进。具体试行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加大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通过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需求。通过提高租赁补贴,引导居民由买房需求向租房需求转变。

十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国家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规模化经营住房租赁,对年出租达到1000(含1000)套以上不同档次规模化经营的租赁企业,属地政府应分别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改建为住房租赁。

十三、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各地应全面清理已建和在建定销安置房源,将满足征收安置需要后的剩余房源,一部分用于人才公寓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区域人才市场情况,加快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同时,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各地也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货币补贴,鼓励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十四、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管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联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健全市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非理性竞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参与苏州土地市场拍卖资格。

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和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新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本意见自2017年8月12日起实施,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政策执行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统一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市、吴江区根据本意见精神,在一个月内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政策意见报市政府备案后执行。

延伸阅读:苏州限购新政出台半月后 楼市都发生了什么?

10月3日晚,苏州出台了史上最严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新政出台距今已过去了半个多月,这次政策力度之大、波及范围之广,到底给苏州楼市带来了哪些影响呢?

数据

市场成交量明显下降 房价保持稳定

国庆前后,面对疯涨的房价和潜在的资产泡沫风险,在"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政策背景下,房地产限购政策相继在房价上涨较快的重点城市出台。仅从9月30日晚间至10月7日晚间,共有20个城市出台了楼市新政,由此,2017年"国庆"成为史上房地产调控政策最为密集的假期。

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10.1-10.7),苏州市区(含吴江)商品房成交3010套,成交面积32.47万方,因吴江区高成交(占半壁江山),创国庆假期历史最高成交量。但是住宅(除吴江区)成交966套,同比减少21.35%,成交面积120832平米,同比减少14.26%。10月1日和10月2日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住宅成交都在200多套,10月3日新政出台后,住宅成交量急剧下降。10月4日苏州限购正式实施,市场集中签约,10月5日新政效果凸显,成交量猛减,10月6日和7日成交继续萎缩,政策调控的效果立竿见影。

新政后第二周苏州楼市依然惨遭"沦陷",其中,苏州市区(含吴江区)住宅仅成交445套,住宅成交套数相比上周,减少1369套,减幅约为75.47%,成交面积54189.54平米。

相比成交量的明显下降,苏州房价总体保持平稳。调控之前的9月份市区日均成交价为17313元/平方米,调控之后价格方面,没有很大变化。从苏州市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走势图可以看出,国庆期间苏州楼市均价在19000元/平米左右,而10月7日住宅成交均价下降明显是因为成交集中在吴江区,导致价格拉低。10月8日,随着假期的结束,成交均价又迅速回升。

现象

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售楼处冷冷清清

苏州楼市新政实施后,市场的观望情绪浓厚。一些之前急切追涨买房的购房者,眼下开始观望,看看限价令的效果,寄希望于限购政策出台后房价回调;投资客们也在观望当中,暂时不会入市,很多已经在苏州投资的外地投资客,也因限购政策,急着出手手中的房源,转战苏州周边城市;目前,楼盘开盘加推的很少,部分之前有推盘意向楼盘也延迟加推,加推时间尚不确定。

售楼处之前热闹看房的场景不再,很多楼盘售楼处冷冷清清,看房的人寥寥无几,很多销售人员无事可干。据一些销售人员表示,新政出台后,对访客量影响很大。二手房中介公司里面看房者也有所减少,最近工作人员处理的都是新政出台前的单子。

分析

市场变天悄然开始 限购政策效果显现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苏州楼市开始爆发,房价一涨再涨,却出现了很多"日光盘"、"开盘即售罄"、"排队买房"等现象,投资客纷纷转战苏州,炒房现象热火朝天。而土拍之后,各区域楼面价也不断创新高,现在动辄2-3万的楼面价也很多,刚需之地很难觅得。

10月3日晚,苏州出台了史上最严房产调控新政,并于10月4日起实施。不得不说,此次新政的实施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新房和二手房成交量普遍下降,买卖双方的观望心理浓厚,投资客火热炒房现象得到了抑制,有利于房地产的正常发展,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在强有力的政策调控下,购房者会逐渐趋于冷静,降低入市节奏,苏州楼市也处于稳步降温中,限购政策效果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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