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郑州房产限购政策详细情况如何

2017郑州房产限购政策已经出台,详细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2月21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通过升级限购政策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

《通知》指出,升级现有限购政策。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规定限购区域内,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仅要严格执行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60%的规定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不得突破。

《通知》要求,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进行重点稽查;对脱离实际提高销售申报价格,经查证实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申报价格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约谈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资格;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开发企业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并建立市场联合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郑州房产限购再升级 今起补缴个税不管用了

3月17日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这是郑州继2017年10月份开始重启楼市限购政策以来,第二次调控政策升级。郑州曾在去年12月份通过限贷政策升级,对楼市进行调控。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三月份以来,包括郑州在内,已有16个城市进行不同程度的楼市调控和升级调控。其中,全国两会结束之后,青岛、南京、北京、石家庄、郑州等地先后发布调控通知。

记者从郑州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在今年2月份,郑州相关部门内部发文明确,对通过补缴个税和社保的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的方式予以认可。

根据原来的政策,非郑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限购一套普通住宅。此次新政,意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记者另外得知,该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县(市、区、管委会)房管局(中心)基层单位,并要求各级审核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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