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7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出来了,具体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为多少,下面去看看吧!
佛山社保缴费基数2017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16575元。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缴费基数调整为5151元。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091元,上限调整为15453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1510元不调整,上限调整为15453元。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63元,上限调整为15453元。
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7年1月起执行。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医保一体化”方案实施以来,截至1月4日17时,全市按新政策标准结算的门特门慢3.2万人次,社保基金支付860万元;住院3567人次,基金支付2353万元。4天时间里,社保基金支付超过3000万元。
2017社保卡使用方法
除了门诊看病,医保卡还有这些功能:①在定点药店买药;②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③可当身份证明、银行卡使用;④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
佛山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补缴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佛人社〔2016〕237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408元上调至2906元,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所属期为2017年7月、8月和9月已按低于2906元(不含2906元)的基数计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到所属地地方税务部门前台补缴差额。
另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缴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17〕21号),补缴2017年7至9月份养老保险差额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7年6月30日,限期内补缴因下限调整造成的差额不加收滞纳金。请符合补缴条件但尚未进行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尽快前往所属地地税部门前台补缴。
请缴费单位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差额补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到所属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网报单位可通过佛山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定期定额户可到前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