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想要了解海口买房落户政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以供各位参考!
办理条件
(一)所购住房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
(二)入户人员条件
1、入户人员为本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
2、属共同购房的,只允许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且每套商品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入户;
办理材料
(一)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合同备案确认表;
(三)购房发票;
(四)属共同购房的,须提交共同购房者同意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购房入户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书;
(五)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配偶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随其落户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子女可以不提供)、未婚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以及购房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六)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不能留存办理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程序
符合购房入户的购房者,须持上述所需入户材料,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如实填写《海口市购房入户审批表》。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
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社区或驻村民警核实,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核,报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主任或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思而学教育)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工作日,公安派出所5个工作日、办证中心及开发区治安大队2个工作日。
限制条件
(一)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撤消或解除6月1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的人员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拓展阅读:海口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本地人:
1、收养儿童入户
2、亲生子女入户
外地人:
1、来海口工作
2、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3、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2)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3)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4、应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材料
收养儿童入户
1、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2、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3、户口簿
4、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亲生子女入户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随母: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3、父母结婚证;4、母亲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5、母亲户口本。
随父: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3、父母结婚证;4、父亲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5、父亲户口本。
注:1、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人口才能选择随父出生落户。
2、父母是现役军人无户口本的,提供部队证明及父母双方军人的身份证件。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小孩入户需提供:
(1)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
(2)父母的《结婚证》
(3)户口簿及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1)属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2)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3)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来海口工作
因工作调动
1、调函或流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调入单位证明;
4、商调表;
5、《调动人员审批表》
留学人员入户:
1、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效证明
3、原户籍证明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复员、转业、退伍证件
2、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3、户口薄
4、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投靠亲属
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1、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待业证;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1、双方户口本;
2、退休证;
3、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1、申请落户书面材料
2、父母双方户口簿
3、出生证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父母结婚证
6、居民身份证
随军家属入户
1、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审批表》
2、结婚证
3、出生证(有子女的)
4、部队证明
5、军官证。
应届毕业生落户
1、批准文件
2、工人介绍信
3、合同书
4、户口迁移证
5、录用单位证明
6、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7、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南沙路41号
电话:(0898)66776110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电话:(0898)66982965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龙华路40号海口交警大厦8层
电话:(0898)66796624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南沙路98号
电话:13907571712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电话:(0898)66989731
海口市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天内
办理费用:9元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