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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

 炎热的夏季,满足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获得高温补贴,那么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一周来,厦门的烈日和高温几乎让人难以招架。在这样的天气下工作非常辛苦,高温津贴正是对劳动者的补偿。福建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津贴你拿到了吗?拿了多少?昨日,记者对此进行深入采访。

低于200元者不在少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每月高温津贴低于200元的人不在少数。

“我们每个月高温津贴是180元,另外还发了一些正气水、菊花之类的东西。”湖里区一位环卫工人说,他和他的同事们领的高温津贴都是每月180元,今年5月到9月都有。

松柏一住宅小区的保安老宋每个月领的高温津贴是100元,是从6月开始领的。他嫌100元太少,曾经和公司交涉,但没有效果。

在湖滨南路工作的陈小姐经常要跑外勤,他们公司规定的高温津贴是每月150元,不过公司里的煮饭阿姨最近每天都会煮一大锅绿豆汤给他们解暑,每人还发了一箱凉茶。

有的甚至没有高温津贴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小企业和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往往不发高温津贴。

读者李先生在翔安火炬园内的一家公司干活,工作温度最低不下40℃,每天挥汗如雨,却只有1元高温津贴,每月只有30元高温费。

昨晚6点半,许多市民都下班了,中通快递员小朱还在仙岳路送快递,热得满头大汗。他说,虽然整天都在路上跑,但他们从来都没拿过高温津贴。

该拿多少多数人不知道

“高温津贴该拿多少?不知道啊,公司给多少我拿多少。”在采访中,不止一位劳动者这样说。记者发现,高温津贴标准鲜有劳动者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拿到高温津贴,也不知道自己该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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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月到9月,共5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8?10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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