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高温补贴为多少呢?你是不是也很好奇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今年高温费发放标准仍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是6月到9月,累计4个月。高温费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性发放,但不得克扣不发。
然而,记者连日来采访了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园林工人等10名室外工作者,拿到高温费者只有4人;其余要么从没拿过,要么表示所在单位发放了清凉饮料、毛巾等降温防暑用品,至于是否会发高温费并不清楚。不过,被采访者大多数表示,工作时间已做相应调整,下午到班时间往后推迟了半小时至1小时,错开了高温时段。
老家在安徽阜阳的园林工人杜师傅告诉记者,承包商给每位工人发了30瓶饮料作为高温福利,而下午上班时间也从7月22日开始往后推迟了半小时,之前是1点,“没听说过还有高温费,我今年已经52岁了,找份工作不容易,不想因为这个事和老板闹僵。”
被晒得黝黑的快递小哥陈强告诉记者,不仅自己没拿过高温费,也很少听其他同行说有拿过。
记者在本地论坛做了一个“单位有否发过高温费和单位不发高温费是否会举报”的统计调查,共有195人参与投票,其中“不发,听都没听说过”和“不会举报,人难做”两个选项投票人数远远超出其他选项,分别占投票比例的60%和52%。
据了解,市劳动监察部门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高温费的投诉。
高温费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但常州今年6月没有出现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少发一个月呢?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应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即看月份而非看天气。因此,尽管今年常州整个6月都没有高温天气,但企业如果有安排劳动者在35℃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要发放4个月的高温费。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发放权则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延伸阅读: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不是一回事
夏天到了,报纸上就会开始宣传各地的高温补贴是多少,为广大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呼吁。同时,大家也可看到有些企业给坐在空调房办公的人发放防暑降温费或防暑降温物品,尤其是效益好的国企。难道这些国企胆敢违背禁令吗?
一、发放防暑降温费是有依据的,不违规!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目前依然有效,该文明确规定: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看到了吧,发放防暑降温费是有依据的!
二、高温补贴是一种特殊性工资,不是人人都能享有的!
根据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因此,高温补贴是一种工资,且只有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才配享有,坐在空调内办公的人是不能享有高温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