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国家免费医学生新政策规定

5月18日,国家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5810名,其中名额最多的省份分别是:云南、四川、广西。

各省市名额情况

序号省(市区)合计占比
1云南省77013.25%
2四川省5309.12%
3广西壮族自治区5208.95%
4甘肃省5108.78%
5贵州省5008.61%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006.88%
7山西省2704.65%
8湖南省2504.30%
9陕西省2504.30%
10西藏藏族自治区2203.79%
11吉林省2003.44%
12安徽省2003.44%
13青海省2003.44%
14内蒙古自治区1803.10%
15江西省1302.24%
16湖北省1302.24%
17海南省1101.89%
18河北省1001.72%
19重庆市1001.72%
20河南省801.38%
21宁夏回族自治区701.20%
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00.86%
23黑龙江省400.69%
总计5810

---报考条件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采取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地方,报考学生除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外,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县农村。

---定向就业协议

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后、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当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二免一补”,也就是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同时,免费医学生的生均拨款正常划拨。

---免费医学生工作落实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定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医学生工作岗位,并指导辖区内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简化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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