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七月一号汽车新政【优秀篇】

01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很多4S店在卖车之前,会把汽车合格证抵押出去,等车子卖出去了,再拿回来。

一些消费者对这一情况不太了解,往往提完车,付完款了才向经销商询问汽车合格证,而此时经销商再三推脱,造成一些消费者没办法及时上牌照。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像上述类似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02买车不再局限4S店

以前我们买新车,只能到4S店或者汽贸店。

7月1日起,将有一个大的改变,新政策规定:允许各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

03打破区域销售限制

很多商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不同的区域销售价格是不一样的。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04禁止一切形式的加价提车

有过购车经历的朋友应该对下面的要求格外痛恨,车已经定好,提车时4S店却各种加价提车,加装饰,加强制保险等。

新政策明文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

新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2017汽车新政带给了我们什么好处?

下半年开始也有各种新政策陆续出台,包括交强险计费标准、机动车号牌改革以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那么不妨紧跟时事、了解新政策,看看2017汽车新政带给了我们什么好处?

对房子、汽车这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数一数二的大宗交易项目,每一个相关政策的出台都会牵动整张蜘蛛网,比方说近期银行贷款政策收紧,大有打击炒房、抑制房价上涨的趋势;而在汽车领域,下半年开始也有各种新政策陆续出台,包括交强险计费标准、机动车号牌改革以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那么不妨紧跟时事、了解新政策,看看2017汽车新政带给了我们什么好处?

交强险采用浮动费率,交多交少看出险情况

最新消息,关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行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则,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行保险(即交强险)保单将实施费率与出险次数相联系起浮。新的计算方法是:交强险保险费=交强险根底保险费×(1+起浮比率)。起浮比率划分为以下6种情况:

1、上一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30%

4、上一个年度发作一次有职责不触及逝世的路途交通事端 0%

5、上一个年度发作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10%

6、上一个年度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逝世事端 30%

也就是说,只要开车上路没有发生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每年缴费的比例会降低。打个比方,一辆5座家轿3年没有出过一次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它第4年缴纳交强险的费用是950元X(1-30%)=950元X70%=665元。其他情况以此类推。(6座以下家用车交强险基准为950元,6座级以上为1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是强制性要缴纳的保险险种,如果没有缴纳交强险就不能通过年审的,如果没买交强险上路被查获将会扣车处理,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而且强制保险缴纳标识需要贴在汽车挡风玻璃右上角,如果交警发现车辆没有贴强险标识,将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分处理。所以,要想降低养车用车成本,及时购买或者续期交强险,小心开车,尽量别出险吧。

车船税要涨价?法规出台之前都是猜测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还没有发布新的车船税(车船使用税)计费标准,而是沿用2012年新的车船税标准。核定载客人数9人及以下的乘用车按照7个档次征收:

没错,根据国家规定的执行标准,每一个排量档次的车型都对应有的价格区间。这就给各省市地区的执法部门赋予一个很大的调整空间。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的执行标准略有不同,但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至于其他省市的执行标准,各位看官老爷对照当地的价目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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