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那么2019年东莞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东莞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东莞高龄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
东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标准是: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政策主要内容
(一)关于补贴对象。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39-2013)能力等级评定为1-3级的下列老年人:
1.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2. 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3. 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人均家庭财产在本市低保家庭人均财产标准的1.5倍以下)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4. 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关于补贴标准。
1. 明确了不同程度失能的补贴标准及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残疾人证》的补贴标准。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了《残疾人证》后,轻度失能的增加至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中度失能的增加至每人每月补贴400元;重度失能的增加至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 明确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个人发放的护理、服务补贴。
3. 明确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三)关于申办程序。申办程序分为申请、评估、初审、审核、审批、评残、建档等七个环节。
1. 申请。失能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表》或《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变更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属低收入家庭的,需先经园区、镇(街)进行身份核定,才能申请失能补贴。
2. 评估。申请人能力评估,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民〔2018〕1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因失能程度发生变化,申请调整补贴发放档次的,需申请再次评估。
3. 初审。一是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个人银行账户(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要求的开户银行)复印件1份;(3)白底1寸相片1张和相片光盘;(4)属五保、低保、低收入、残疾人的对象,需提供相关的五保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二是初审。村(居)委会收集资料并进行初审,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齐相关材料。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应使用“为老服务系统”现场读取申请人身份证信息、导入光盘的相片,并录入申请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居住形式等基本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申报,同时在《申请表》(或《变更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将《申请表》(或《变更表》)上报所在园区、镇(街)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