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邢台买房最新政策及本地外地人购房条件和新政策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的指导意见↓↓↓

9.jpg

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及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急需的人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二)补贴条件。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满18周岁未婚人员以个人为单位,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具体购房时间以市住建部门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个人购房总价款的2%标准予以补贴。

补贴程序

(一)购房补贴申请程序。个人购房补贴申请遵循“简便易行、一站受理、即买即补”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凡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自签订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

2.资格审核。属地住建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即对购房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资格证书、网签合同、主城区住房情况、婚姻状况证明等。

3.补贴发放。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由属地住建部门按照购房补贴标准,计算出具体发放金额,并一次性将补贴发放至购房人。若购房补贴领取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解除网签合同的,需将补贴资金全额退回。

(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市主城区范围内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属地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财力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并按以下程序拨付。

1.属地人社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对本年度辖区内各类人才数量、购房需求量及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财政预算(含市本级转移支付部分)。

2.属地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补贴资金提前拨付至属地住建部门,由属地住建部门统一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

以上购房补贴申请程序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应采取并行办理、同步受理的方式,形成从个人申请到资金拨付双链条闭合,实现补贴资金“即买即补”。

申请时间

(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申请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博士、硕士人才购房补贴可参照本意见执行,但不得同时享受原补贴政策。

(三)信都区、襄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7日内,制定简便易操作的实施细则,其他县(市)可根据本地商品住房供应量、人才住房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执行。

具体情况可咨询:5259808(襄都区)、133-4319-3282(信都区)、3636110(开发区)。

大家都在看